曝光!株洲市市場監管局發佈第13期違法案件通報

株洲網訊(記者 陳彥圻 通訊員 譚春豔)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緊盯疫情防控物品,以高壓態勢強化監管,對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前期,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外發布12期共58起違法案例信息,現發佈第13期違法案例。

【案例一】

3月11日,醴陵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家家大藥房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藥房所售的全部藥品均未按規定設置標籤,無法向消費者直觀展示商品價格、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等有關信息。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及《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的行為。

目前,醴陵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對該藥房處以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162元,並處罰款4000元,合計4162元。

【案例二】

3月13日,醴陵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天天康梓熠大藥房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經營的一次性醫用口罩未標明價格,當事人涉嫌構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

目前,醴陵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依規對該藥房處以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口罩的違法行為處4000元罰款。

株洲市市場監管局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相關情況請及時撥打熱線電話12315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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