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魯迅30歲留影。


魯迅在教育部當科長,一個月掙多少錢?

劉宜慶

1912年民國初肇,魯迅進入教育部任職。1926年,魯迅辭職南下,到廈大擔任教職。魯迅做了十四年的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科長。魯迅在教育部的官職,確切地說,是教育部僉事兼任社會教育司科長。

1912年8月,魯迅被任命為僉事,8月30日發工資:“下午收本月俸百二十五元,半俸也。”也就是說月薪250元,此後每月實際到手的是240元,可能扣除了10元的國債或者捐款。此後,每兩年工資提高一檔,280元,300元。從1916年3月開始,月薪300元,到頂了。

月薪300元,這個元是銀元(袁大頭),在當時已經算是高薪了。這個高薪有一個參照。當時一個部總長的工資是1000元,蔡元培任北大校長的時候月薪600元,陳獨秀擔任文科學長月薪300元,北京大學圖書館館長李大釗月薪120元,毛澤東擔任北大圖書館助理員月薪8元。


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青年魯迅


保姆一個月工資才2元,漲工資,多1元,3元。青島日本人控制下紗廠,工人一天才掙兩毛錢至三毛錢,月薪6元至9元,為了漲工資,冒著絕大的風險罷工。中學教師中,月薪40元基本是頂級了。

從1921年開始,教育部就出現了比較嚴重的拖欠工資情況,魯迅與同事組團前往午門索要薪水,結果沒有下文。教育部欠薪,經常實發三分之二即平均月付200元左右。

好在魯迅有兼職,在北大、女師大等大學中學講課,每月有講課費。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學蔡元培校長聘請,兼任北大國文系講師,同時又兼任高等師範學校(後為北京師範大學)講師,每週各一小時,講授《中國小說史》,月薪各18圓,共36元。在教育部擔任僉事兼科長期間,魯迅最多時在6所學校兼職。

講課費是一項穩定的收入。1924年《魯迅日記》載收入講課費826元,達到峰值。期間他接受西北大學和陝西省教育廳的邀請,和北京天津的一些教授學者組團,去西安講學一個星期,講的內容是《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因為是面向中小學教師講,講學內容是魯迅學術經典之作《中國小說史略》的通俗本。這次西安講學,得講學費300元。


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魯迅在日本留學時。


還有一項重要的收入——稿費。魯迅在日本留學時期,就開始寫作,有了稿費的收入。作為特約作者,在《河南》雜誌發表文章,“稿酬約為千字2銀圓大洋,共約得100銀圓”;他和二弟周作人一起翻譯外國小說也得到200銀圓左右的稿酬,後來結集出版《域外小說集》。《域外小說集》是紹興的一位銀行家贊助出版的。

1918年開始,魯迅在《新青年》開始“吶喊”,發表的小說、雜感等,都是沒有稿費的。《新青年》成就了魯迅,他從新文化運動的浪潮中脫穎而出,一舉奠定了他在文學殿堂中的地位。

從1923年開始,魯迅的日記中開始有了稿費記錄的收入,這一年稿費收入60元,講課收入141元。1924年魯迅的稿費和版稅703元。1925年稿費收入。1926年稿費收入1177元。1926年7月,魯迅和林語堂一起到廈門大學任教了。去廈門大學執教,校方先預付一個月的薪水,300元,交通費100元。

魯迅在教育部當公務員期間,收入主要是公務員的工資。魯迅到上海後,光靠稿費和版稅收入。1929年,魯迅的總共收入15382元,除去教育部的特邀撰稿員的3600元,稿費和版稅收入達到驚人的11000多。

魯迅的花銷,維持自己日常的生活,還有養活母親和朱安。除此之外,他每年都買大量的書籍和碑帖。這是一筆挺大的開支。

魯迅到北京教育部任職後的第一個星期日,1912年5月12日下午,他和友人一起到北京書店雲集的琉璃廠購書,當天的日記寫道:“至琉璃廠,歷觀古書肆,購傅氏《纂喜廬叢書》一部七本,五元八角。”自清初開始,滿漢官員,趕考舉人,文人墨客,必逛琉璃廠,買古籍、文玩。琉璃廠被譽為“京都雅游之所”,舊書業繁盛。魯迅逛琉璃廠,買書和碑帖,是他休息時的最大樂趣。


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魯迅每次去琉璃廠買書,都會寫上買了多少錢。


魯迅在1912年底,魯迅盤點這一年的購書書賬單後,頗有興致,寫了一段話:“審自五月至年莫(暮),凡八月間而購書百六十餘元,然無善本。京師視古籍為古董,唯大力者能致之耳。今人處世不必讀書,而我輩復無購書之力,尚復月擲二十餘金,收拾破書數冊以自怡悅,亦可笑嘆人也。”

對於作家和學者來說,買書是必須的,書籍是必需品,在滿足了衣食等基本的生存之後,必然會買書藏書。喜歡書,是持久的終身愛好,家中的藏書,是作家的財富,也是生產的儲備和資料。買書,讀書,寫書,編書,這是書香人生在歲月中的綿延。

魯迅在教育部任職的十四年,每月花在買書的錢,大約是他那時收入的十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這個佔比其實很大。即使放到今天,能從每個月的工資中,拿出十分之一的收入用來買書,常年堅持,必須具有相當的財力,才可繼續下去。

1930年,魯迅購書款高達兩千四百多元,平均每月二百多元,這是他狂買書的最高紀錄。1931年夏天,沈從文到國立青島大學中文系執教,剛開始當講師,月薪100元。此時,魯迅一個月買書就200元了。


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北京魯迅故居。


兄弟失和後,魯迅在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21號安家。魯迅將自己的書房稱為“綠林書屋”,他曾戲言學者買書要有綠林大盜購買盒子炮的豪氣。魯迅買書有多豪?藏書有多少?總計花了多少錢?讓數字來說說話。

據學者陳明遠《為文化名人算經濟賬:魯迅時代何以為生》一書統計:“從1912年5月魯迅抵達北京,到1936年10月魯迅在上海病逝,在24年又5個月的漫長歲月裡,魯迅一共記載了25篇書賬(每本日記一篇),共計購書9600冊,及古碑、刻石、畫像等拓片6900百張,真是洋洋大觀!”這些書籍和碑帖等,一共花費了魯迅一萬三千多元(其他的學者的統計是12165元)。24年來,每月平均花費45元(或者42元)。

在教育部任職時期,因為教育部基本穩定的收入,魯迅在北京買房子。1919年,魯迅賣掉紹興老宅子,花費3500大洋在八道灣買了一套三進的四合院,全家居住在這裡。魯迅和弟弟周作人失和後,從八道灣搬出,借錢買了一套小四合院,一進,6間瓦房,花了800大洋。房子在北京阜成門內西三條衚衕(也就是現在的魯迅故居)。這次買的房子又破又爛,沒法住,花了500元左右,相當於重新蓋了又裝修。

如果沒有在教育部當官穩定的收入(儘管教育部也欠薪),很難說魯迅有經濟實力在北京兩次買房子。


買書,買房,魯迅的收入和經濟生活

魯迅在上海留影。


在教育部任職期間,魯迅的經濟生活,主要是買書和買房。從經濟看魯迅,我們可以看到人間魯迅的煙火之氣,有時,他會為母親喜歡吃的點心,買柴米油鹽。買房子看房子和我們一樣奔走,和我們一樣為買房子借錢貸款,第二次買房子時,經濟壓力山大,買過彩票,幻想能中大獎。即使這樣,魯迅仍然每月拿出收入的十分之一買書,日積月累,藏書蔚為大觀。魯迅買書,讀書,寫作,這使他成為文壇“迅翁”。

1927年到上海後定居,魯迅堅決不再任何學校和單位供職,他靠寫作生活,不僅生活的體面有尊嚴,更做到了人格獨立,從經濟上不依附任何單位和組織。魯迅做到了人格獨立、思想自由,是因為他有經濟保障。魯迅最懂中國,他是荷戟的戰士,清醒,孤獨,最具戰鬥精神,絲毫不向權貴妥協,有底氣“一個也不寬恕”。

注:原創首發,禁止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