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中考體育現場考試規則及辦法要求

本次體育考試器材均由考點提供,嚴禁考生使用自備器材參加考試。

一、1分鐘跳繩

(一)考試規則及方法要求

1.考生每15人一組,由引導員帶領考生到考試場地,考生雙手持跳繩手柄(右手持計數手柄)站立預備。

2.考生將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試跳結束後,重啟電源清零計數器。聽到本組考務員口哨吹響後開始跳繩,動作規則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即繞身體一週圈)計為一次。再次聽到本組考務員口哨吹響後考試結束,電子儀器自動計下考生在1分鐘內完成跳繩次數並記錄儲存成績。

3.搖繩動作必須是正搖,反搖繩子不計成績。

(二)場地器材規格及設置要求

跳繩規格與材質根據國家標準定製,手柄採用ABS工程塑料製作,智能電子設備自動計時計數,跳繩場地要求在平坦的地面場地。

(三)注意事項

1.當試跳結束且將計數器清零後,必須保持靜立姿態。各跳繩手柄獨立計時,故考生不用擔心跳繩啟動時間比他人慢。

2.考試過程中跳繩絆到腳上,時間不停止,考生應繼續考試。

3.在考試過程中,繩子斷壞及其他因素導致影響考試的,考生可以補測一次。

4.考試結束後,考生將跳繩輕放至指定位置。

5.考試跳繩必須使用考場準備用繩。

6.犯規動作:一跳多搖、單腳跳及一跳一墊步均判為犯規,因犯規所得的次數扣除。

長春市中考體育現場考試規則及辦法要求

二、立定跳遠

(一)考試規則及方法要求

1.由引導員帶領考生到考試場地,考生站立在起跳線後準備考試,兩腳原地同時起跳,落地點必須在測試區域內,以身體觸地部位離起跳線最近點為考試成績,不得有助跑、墊步跳等動作。

2.當考生聽到設備發出“開始測試”“、第一次測試”時,考生開始考試,連續測試三次,電子儀器自動擇取最好一次成績記錄儲存。

注:立定跳遠考試設備已經升級為全量程測試儀,只有一條起跳線。

(二)場地器材規格及設置要求

場地器材要求:考試設備要安排在平坦地面,專用立定跳遠測試儀。

(三)注意事項

1.單次起跳落地後必須向前走出測試區域,不得向後退,否則可能影響考試成績。

2.犯規動作:起跳時踩線、助跑、墊步或連跳,測試完成後後退或從側面出感應區,判定為犯規,所跳成績無效。如三次測試均犯規無成績者,允許補測一次。若補測依舊犯規,該項目成績按“0”分處理。

長春市中考體育現場考試規則及辦法要求

三、前擲實心球

(一)考試規則及方法要求

1.由引導員帶領考生到考試場地,考生雙腳前後或平行站立於起擲線後,雙手持球於頭上方,雙手同時用力將球經頭上方向落地區擲出。

2.雙腳必須靜止站立後方可擲球,不可在走動或跑動中擲球。擲球前雙腳不可離地或在地面滑動,實心球出手的瞬間,雙腳可以同時蹬地、離地。如受試者兩腳前後開立投擲,出手的同時後腳可以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

3.擲球過程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可觸及起擲線或起擲線前方地面,否則電子設備將判為犯規。考試完成後,考生向身後離開投擲區。每人有3次投擲機會,電子儀器自動擇取最好一次成績記錄儲存。

4.若考生第一次投擲即投滿分,第二、第三次可免投。

5.測量的最小單位為0.1米,計取成績得分時,以成績對應的得分計取。

6.考試過程中若出現設備故障,可按規定使用(卷)米尺丈量成績並記錄。

(二)場地器材規格及設置要求

1.前擲實心球測試儀要擺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實心球落地點區域覆蓋面為長不少於13米、寬4米的區域。起擲線以3.5釐米寬標誌線後沿(投擲方向為前)為準。

2.實心球:實心球球體直徑:14—14.5釐米;重量:男、女生均為2千克;球體為橡膠鑄造。

3.實心球落地區域內設有顏色明顯的男生、女生滿分標誌線。

(三)注意事項

1.允許考生佩戴護腕或護肘參加考試。考生在考試時穿運動鞋,不可穿釘鞋、皮鞋或塑料涼鞋。

2.考試時考生不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手指纏在一起(開放性創口除外)進行擲球。

3.犯規動作:踩線、助跑投擲、球體未經頭部上方雙手擲出等。如三次投擲均犯規無成績者,允許補測一次,若補測依舊犯規,該項目成績按“0”分處理。所有考生在同一投擲線投擲。

長春市中考體育現場考試規則及辦法要求

四、坐位體前屈

(一)考試規則及方法要求

1.由引導員帶領考生到考試場地,考生脫鞋考試,坐在測試床體上,兩腿伸直,自然併攏,兩腳平蹬測試床體縱板內沿,低頭,上體前屈,兩臂前伸,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遊標,直到不能前推為止。

2.測試床體的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內為負值,向前為正值。

3.記錄以釐米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考生連續測試兩次,擇取最好成績。

(二)場地器材規格及設置要求

場地器材要求:場地設置在室內,要安排在平坦地面,專用坐位體前屈測試儀。

(三)注意事項

犯規動作:雙腿膝蓋彎曲、突然發力至測試儀遊標離開了考生手部、單手推動測試儀遊標,犯規所得成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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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800米跑(女)和1000米跑(男)

(一)考試規則及方法要求

1.考試方法:由引導員帶領考生到考試場地,考生以2至15人(至少2人)一組,穿戴測試用背心,按順序站好。採用站立式起跑,電子儀器在發出“各就位→跑”的口令後,自動開始計時,跑出後不分道,遵循右側超越的田徑規則。

2.當考生身體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時,自動停止計時並記錄儲存成績。每位考生考試一次,考試成績按分、秒記錄。考試完畢後,考生在終點交還考試背心,在引導員的帶領下有序離開考場。

3.考試時考生可赤足,但不準穿釘鞋、皮鞋、塑料涼鞋,不準攜帶電子產品(如手機、mp4等)。

(二)場地器材規格及設置要求

場地設置在封閉的、有6條及以上環形塑膠或煤渣跑道的400米田徑場上,地面平坦,考試所需的標誌線清晰,起點線和終點線必須設置明顯的標誌物。學生穿中長跑專用背心參加考試,採用智能電子設備計圈計時。

(三)注意事項

考試過程中,如碰到電子儀器出故障、考生途中摔倒受傷或途中受阻,可現場補測。不能補測的參加緩考。

2.考試工作人員應根據考試場地的實際情況,在起跑前向考生講清800米或1000米應跑的圈數,以免跑錯距離。

3.考試工作人員應及時告知考生,在跑完後應保持站立並緩慢走動,不要立刻坐下或躺在地上,以免發生意外。

4.有下列犯規行為之一,本項目成績計0分:

發令前,身體的任何部位觸及起跑線及起跑線前地面;跑進中踏出規定跑道;跑進中推、拉、阻擋他人;跑進中藉助他人的力量。

長春市中考體育現場考試規則及辦法要求

六、足球運球繞標誌物

(一)場地器材規格及設置要求

場地設置在田徑場中部的平整地面或獨立的足球場上,表面為天然或人工草坪(不能為光滑的硬地),各場地之間相互獨立,避免考試過程中互相干擾。

設置要求如下:

長度40米以上平整場地。測試距離30米,起點至第一杆距為5米,各杆間距5米,共設5根標誌杆(杆高1.2米以上)。起點線中間1米處為出發區域。

設置方式如圖所示:

足球測試場地設置示意圖

(二)考試規則及方法要求

考生站在起點線後準備,聽到測試儀器發出指令後計時開始,考生向前運球依次過杆(見圖)。考生和球均越過終點線即為結束。以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數非“0”時進“1”。

測試次數:考生連續測試兩次,記錄最好成績。

(三)注意事項

犯規動作:未從指定區域出發;出發時搶跑;手球;漏繞標誌杆;碰倒標誌杆;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線;測試期間,人或球出測試區域。

考試犯規時,當次成績無效;兩次均犯規無成績者,只可增加一次機會;仍然犯規者,考生該項成績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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