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危化品安全生產實施意見

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意見》以防控系統性安全風險為重點,明確了一系列時間節點,要求限時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以解決危化品領域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問題。

江蘇出臺危化品安全生產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了各項行動的時間表。今年年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化工園(集中)區、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部位及重點行業環節開展危化品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確定化工園區、危化品企業、企業內部安全風險等級,制定“一園一策”“一企一策”風險管控方案,並建立完善安全風險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同樣是年底前,需按照國家和江蘇有關目錄對化工產業結構進行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依法關閉退出;明年年底前,制定符合江蘇實際的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

《意見》對全鏈條安全管理作出要求。一方面,要嚴格根據國家和江蘇有關規定確定沿江、環太湖、沿海、蘇北等地區化工產業發展定位,今年年底前建立省各有關部門參與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協調溝通機制,明年年底前嚴格落實化學品鑑定評估與登記有關規定,嚴禁未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就投入生產。另一方面,加快高危險等級危廢綜合處置技術裝備研發應用,建立完善危廢由產生到處置各環節聯單制度,依法對危廢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廢違法犯罪行為力度。

《意見》還要求各級政府結合安全風險、危險源分佈和產業佈局特點,加強危化品救援隊伍建設,2022年底前建成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化品救援基地,江蘇還將支持重點地區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

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意見》明確了一系列制度性舉措。明年年底前,推動工業企業落實安全風險定期報告制度;明年6月底前,各設區市制定危化品企業法定代表人積分制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確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危化品企業。

對化工監管任務重的設區市,《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應設立化工安全技術支撐中心。省級層面將分級分類開展精準指導幫扶,推進中央企業結對幫扶提升工作,提升相關設區市危化品安全生產能力、推動危化品企業履行主體責任、落實危化品安全監管責任。

《意見》要求,省公安廳將涉恐涉爆涉毒危化品重大風險納入國家安全管控範圍,各級政府2020年底前要實施危化品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建立“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管理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和危化品安全監管綜合工作,在相關安全監管職責未明確部門的情況下履行危化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兜底責任。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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