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最近新浪微博上,關於家暴的惡行層出不重,先是美妝博主自曝遭男友多次家暴,手段讓人不寒而慄,再有李陽前妻KIM髮長文表示原諒了李陽,兩人疑似複合,後有蔣勁夫上一個烏拉圭女友于“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發文稱蔣家暴,這距離蔣勁夫去年承認家暴日本女友僅過去了一年。

至此,家暴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近年的統計,我國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家暴,數據觸目驚心!

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來自網絡圖片

明星的事情總是自帶流量,備受關注,他們光鮮亮麗的背後也藏著魔鬼的一面。然而,家暴者,根本無關其受教育程度、職業、年齡、長相、社會地位、經濟狀況,許多家暴慣犯都裝著一副“人畜無害”的面孔,“知人知面不知心”,想要做到提前預警防範真的很難。在全網發起投票“家暴該不該被原諒?”,各種大V發佈《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面對家暴,勇敢說不》等文章的熱議時,不少粉絲朋友問我,被家暴後的一方,往往會受到極大的身心傷害,我們在譴責施暴方無良行徑之餘,發生家暴後,我們購買的保險可以為被摧殘一方提供一些保障嗎?

事實上,保險是遭遇家暴的事後有效保護方式之一,對應最基本的人身風險保障的四大險種是: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和壽險。下面胡胡媽來告訴大家,保險是如何提供保障的。


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

情況一:被家暴致傷

家暴是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符合意外傷害中“非本意、非疾病、外來的、突發的”四大要素,一般綜合意外險中的意外醫療可以報銷合理且必須的醫療費用,即使沒有住院,門診費用也可報銷。要是傷害比較嚴重,且需要住院治療,不僅可以在限額內報銷住院費用,有意外住院津貼情況下,保險公司還會以約定的數額乘以實際住院天數,給付住院津貼,以彌補無法工作帶來的收入損失。

而醫療險,不限疾病、意外導致,如果住院費用較高,報完意外險部分,憑發票、住院小結、出院小結等資料再用它來報銷。整個過程下來,醫療的費用問題就解決了。

保險在這裡發揮的作用,適用“損失補償原則”,通俗地說就是花多少報多少。

情況二:被家暴致殘或重疾

說到意外險,很多人會直接聯想到身故,而實際數據顯示,意外致殘的概率非常高,意外險的作用更多的是解決“殘而不死”的問題,被保人因為意外的原因致殘,根據《人身險傷殘評定標準》來定等級,按比例賠保額。殘疾程度一共分十級,一級最嚴重,十級最輕,以此類推。

比如家暴受傷後,導致八顆牙齒脫落,這個時候屬於十級傷殘,賠付比例為10%,如果我們買的是10萬保額的意外險,則賠付1萬,現如今種植一顆牙打底都要1萬,其餘7顆牙齒的費用要從哪裡來,這就是保額不夠無法充分轉移風險的典型情況。如果我們買100萬,直接賠10萬,對受害者的幫助是有本質差別的,而每年100萬的意外險,也就是幾百塊的事情。

試想一下,當你身心已經遭受傷害,如果保額不夠,還要為金錢困擾,那真是雪上加霜!

如果因家暴導致被保人達到重疾的賠付標準,重疾險也會按合同約定一次性賠付基本保險金。

情況三:被家暴致死

這無疑是最慘無人道、最嚴重的後果了,即導致被保人身故。定期壽險、終身壽險、以及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意外險都會作出賠付。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壽險、重疾險、醫療險還是最便宜的意外險,當遭受到家暴傷害時,被保人是可以獲得相應的保障的。但我們還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這往往關係到是否能夠順利獲賠:

注意免責條款

相信熟識我的靚仔靚女都知道,我不止一次強調過,買保險,到最後就是一份法律合同。條款怎麼寫,非常重要。而看條款,重點看“責任免除”基本上每一份保險都會詳細列明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不同險種之間的免責只有多和少的區別而已。

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某免責條款寬鬆的定期壽險

為了規避道德和法律風險,幾乎所有保險產品的免責條款裡的第一條就明確規定"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並且都會加粗、加黑、特殊標註等方式引起投保人的注意。

這個條款並不難理解,因為保險本身保障的就是純粹的、未知的風險,如果這樣也能賠,不就在變相地鼓勵違法犯罪行為嗎?

這個有靚仔靚女可能提到,像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否有代位追償權?即是及時賠償被保人後,再向第三方申請索賠,追究責任呢?

答案是不行。

保險法第44條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為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但這隻適用於財產險,對於人身保險,我國法律與各國法律一樣,規定保險人不享有代位追償權,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基於以下兩點理由:一是因為人身保險的標的是人的身體和生命而不是財產,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純屬履行合同義務,

而不是像財產保險是填補投保人或受益人以金錢可得估價的損失。二是人身保險的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和生命,而生命和身體遭受侵害所產生的對等三人的賠償請求權具有身份上的專屬性,只能由具有一定身份關係的人行使,其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合理確定投保人

很多家庭保單裡,夫妻之間會更傾向於做夫妻互保,一方面是有些保險產品帶有投保人豁免功能,當夫妻一方發生意外或疾病時,另一方後續保費無需再交,保障繼續有效,大大減輕風險來臨後對家庭經濟的影響。這也是保險人性化設置的表現。另一方面是夫妻互保,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夫妻之間的一種信任,也是對夫妻關係的一種肯定。

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夫妻互保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比如我們本文討論的出現類似家暴等故意傷害行為,以及未來可能存在的離婚風險。同時,從保單歸屬來看,投保人才是保單的所有人,是保單利益的享有方。要是日後感情不和,面臨財產分割,保單是屬於投保人的財產來分割的。

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回到家暴事件中,我們發現絕大多數都是男性對女性施暴,我國女性受害佔比高達90%以上,女性投保人會比較關注這一點上的保障。

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客觀地說,如果對於另一半不夠信任,覺察婚姻關係搖搖欲墜且更希望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一方,我更建議,自己給自己投保,或者讓父母作為投保人會是更為穩妥的方式。(順帶說一下,投保人和被保人之間必須具有可保利益,而男女朋友之間無法相互投保,如果發生家暴, 自然是無法得到賠付的)

因此,在保險投保過程中,夫妻互保並不一定就是最佳的選擇,特別是醫療險、意外險這些,保險金基本上都是用於自己的醫療費用報銷的情況,而且這兩個險種一般也不附帶投保人豁免功能,自己為自己投保其實更合適。像重疾險和壽險這種長期險,就要結合家庭實際情況出發,權衡婚姻風險,相關利弊後,再作出合理的選擇。


慘遭家暴後,保險能不能賠償?主要看這幾點

且行且珍惜!

當然靚仔靚女們也要繼續相信愛情,畢竟家暴這種惡劣行徑的發生還是極少數,大多數家庭的關係還是非常和諧的。退一萬步講,在家庭關係中,那麼害怕和提防另一半對自己實施家暴的可能性或分分鐘就要吵著離婚,也就失去了組建家庭的意義。

留意受益人設置

投保實務中,指定受益人可以避免家庭糾紛、避免徵收遺產稅,以及日後理賠資料相對簡單,但我們在投保帶有身故責任的產品時,需要留意受益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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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來自某定期壽險

打個比方,如果丈夫為妻子投保,家暴甚至MS妻子導致出險,屬於騙保行為,會觸發以上免責,保險公司有權不予賠付,比如前段時間傳得沸沸揚揚的“泰國殺妻騙保”案件。

以上就是關於投保過程中,涉及家暴問題的幾個比較重要的注意事項,有其他任何問題都可私聊。

誠然,防範家暴,只是保險萬千保障內容中很小的一部分,並非我們購買保險的初衷,但女性能為自己提前規劃好一份保障體系,萬一遭受來自所謂親近之人的身心重創時,至少還有一份實實在在的經濟後盾作為支撐,畢竟我們無法奢望,一個對伴侶拳腳相向之人,會在我們病危之時留有多少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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