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蚌埠公佈2019年衛生健康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違規開展孕婦外周血遊離胎兒DNA產前篩查與診斷、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非醫師行醫……近日,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公佈2019年衛生健康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違規開展孕婦外周血遊離胎兒DNA產前篩查與診斷


案情簡介:蚌埠某婦產醫院未經許可自2019年1月1日起違規為25名孕產婦開展孕婦外周血遊離胎兒DNA產前篩查與診斷的相關工作,違法所得共計62500元;該單位授予未取得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宋某於2019年8月25日為患者吳某開具注射用頭孢哌酮舒巴坦鈉。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院被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62500元,罰款25825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五河縣某衛生院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等案


案情簡介:2019年3月28日,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執法人員對五河縣某衛生院的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單位院內垃圾車內放有生活垃圾和已封口醫療廢物2袋,袋內放有使用後的一次性輸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用後的治療巾、紗布;該單位醫療廢物處置工作人員郭某沒有相關知識培訓記錄、健康體檢檔案和防護用具。


2019年5月6日,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復查時發現,該單位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垃圾且逾期未改。門診輸液室入口處及輸液椅旁的兩處垃圾桶、治療車上的垃圾桶和治療室內一紙箱內均存在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的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院被處以警告,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實習人員充當執業醫師非醫師行醫


案情簡介:2019年3月2日,許某無《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在蚌埠市某公立醫院體檢中心五官科執業,開展診療活動,為6名患者進行耳鼻喉科體檢。經調查,許某系蚌埠市某公立醫院耳鼻喉科實習人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許某罰款19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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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案情簡介:2019年5月6日,五河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執法人員在接市長熱線舉報檢查發現,當事人王某自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5月6日在一間房內開設“口腔診療活動”,且本人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從事醫師執業活動,為患者開展牙齒修復、鑲牙活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6010元及藥品器械,給予王某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醫療美容診所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


案情簡介:2019年7月11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執法人員對蚌埠經濟開發區某醫療美容診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該診所患者巨某、王某的門診病歷無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陽性體徵、必要的陰性體徵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及治療意見和醫師簽名,且王某的美容整形手術知情同意書無醫師簽字。經調查,認定該美容診所未按規定填寫病歷資料。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該診所警告,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生產銷售未經衛生許可批件產品


案情簡介:安徽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RO壁掛加熱一體機無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違法所得4800元。


依據相關規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給予該當事人罰款人民幣96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


商場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經營


案情簡介:2019年9月24日,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執法人員對高新區某商場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店自2019年5月16日至監督檢查之日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經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該商場警告,並處以5500元的罰款。


案例八


生產經營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毒產品


案情簡介:2019年4月9日,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執法人員對安徽某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的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單位生產經營的雅克菱®正畸保持器清潔片、雅克菱®飲水機清潔片、雅克菱®固體漱口水的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中評價項目不全,自2018年11月上市銷售。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該單位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


未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案情簡介:2018年11月14日,我市衛生執法人員對蚌埠市某康復醫院的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單位未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該單位警告,並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


非法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護理活動


案情簡介:2019年11月20日,蚌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執法人員對淮上區某村衛生室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單位徐某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護理活動,且一次性注射器未達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用。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該單位警告,並處以罰款人民幣25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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