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發佈 交易場所“灰名單”

4月14日,貴州省商務廳發佈《關於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交易風險提示》(以下簡稱提示),強調其批設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批覆文件不具有終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消息一出,立即在行業裡引發熱議。

提示指出,貴州省部分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未按政策規定依法依規開展業務,涉嫌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和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規定要求。據悉,其涉嫌違規的交易模式為分散式櫃檯交易(OTC)、現貨連續(延期)交易、現貨發售、新零售、微盤、微交易、雲交易等。同時,提示表示,批設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批覆文件是依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做好全省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工作的通知》,省商務廳按照流程和相關規定出具的意見,不具有終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因此,凡以上述文件在網絡、報紙、期刊等媒介上進行業務推廣的,均屬虛假宣傳。

提示強調,各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不屬於金融投資平臺,不允許進行非實物交割為目的的線上交易業務。同時提醒社會公眾和廣大交易商(投資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融資理念,切實增強識別和防範非法金融活動的能力,自覺遠離和抵制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要始終牢記投資有風險的市場交易規則。凡發現有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或行為,請及時向各級公安機關和金融監督機構舉報。

提示一發出,便在行業裡引發熱議。眾所周知,官方批文意味著行業的一張入場券,也是一家平臺進行資質展示的重要文件,往往被拿來當作“護身符”使用。貴州省這次提出批文不具有終局性的外部法律效力,部分行業人士認為雖然有些地區交易場所已上“白名單”,但仍存在違規亂象,貴州地區此番舉動是宣示批文並不意味著交易場所可以肆意突破紅線開展業務。交易場所交易模式的開展和創新還應以立足產業、強調交割、以服務實體經濟為主線。

據期貨日報記者瞭解,貴州地區依法設立的交易場所有18家,包括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貴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貴州國際商品交易中心、貴州中進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貴州茶資源交易中心、貴州保利商品交易中心、貴州雲上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中心、中金物聯商品交易中心、貴州匯通盛世商品交易中心、貴州中晟環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貴州乾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貴州白酒交易所、貴州黔中生態茶交易中心、貴州遵義茶葉交易中心、貴州滇桂黔煤炭交易中心、西部紅果煤炭交易中心、貴州醬香酒交易中心、中航商品交易中心。

正如提示中所述,雖然貴州地區這18家交易場所均依法設立,但在貴州省商務廳的官網上百條關於交易場所涉嫌違規經營的投訴中,這18家中的大部分平臺都未能倖免。比如,“我舉報貴州茶資源交易中心,讓騙子公司成為會員單位,在其平臺上上了十一隻所謂的郵票,以保證30倍回收等言語欺詐群眾,誘騙其他會員高價買入,並且從2016年5月開始全國發展會員,歁騙全國群眾開戶成為該公司會員人數達80萬,欺詐金額數十億元。”“舉報貴州匯通盛世商品交易中心夥同其會員單位深圳龍華盛世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安排老師喊單的行為,誘騙我跟他們做現貨,違規騙取4萬多元。”“2019年7月1日,貴州黔中生態茶交易中心上票慶陽普洱採取T+5交易模式,隨進隨出。隨後更改交易模式,進行強行交割,茶葉也沒收到,又強制先買後賣,強行鎖倉。”

“提示開頭就說雖然我省批設了這麼多交易場所,但有很多沒有依法開展業務,但最終也未給出違法違規交易所名單。貴州省商務廳讓投資者注意風險,又不說哪個交易所在做違法違規的交易,未把違法違規的交易方式告訴大家,這樣只能靠投資者自己識別或者靠司法機關去查處。”福建安凱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杰接受期貨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文件看起來既不是白名單,也不是黑名單,只能算是個“灰名單”,裡面有黑有白,也可能沒有白。“貴州省商務廳想表達的意思可能是告訴投資者,你們該走司法程序去維權,商務廳只是按照既定流程批設交易所,所以不具有終局性法律效力,是否有法律效力還是讓司法機關來判斷。”

本文源自期貨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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