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就2020年1至3月全省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答記者問

4月21日,陝西省檢察院案管辦負責人接受“陝西檢察”訪談,介紹了今年一季度全省檢察機關的主要辦案數據,包括辦理涉疫情案件數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數據和“四大檢察”工作開展基本數據。

問:這次省檢察院一改過去向社會公佈業務統計數據的做法,按季度公佈檢察業務統計數據,具體出於什麼考慮?

案管辦負責人:檢察機關過去對外發布相關業務統計數據,一般是通過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公報、檢察長向全省人代會報告工作、相關業務工作的新聞發佈會等方式。本次發佈是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首次按季度公佈檢察業務統計數據,這標誌著檢察機關正式確立了每季度向社會公佈檢察業務統計數據的常態化機制,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深化司法公開、接受人民監督、確保檢察權始終在陽光下運行的重要舉措。通過進一步強化案件信息公開,加深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瞭解和認同,以業務數據公開促進司法公開,以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信力建設。

問: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檢察機關積極履職,服務保障防控工作大局,堅持“兩手抓、兩不誤”,取得了初步成效。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工作情況。

案管辦負責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具體部署,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嚴格依法追訴防疫物資流通環節和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從嚴從快辦理了一批涉疫情防控案件。

一季度,全省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決定逮捕39人,佔審結數的90.7%,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 13.4個百分點。決定起訴19人,佔審結數的95%,較總體刑事犯罪該比例高7.2個百分點。從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32個罪名,以詐騙罪和妨害公務罪為主,審查逮捕分別受理 31人、8人,合計佔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總數的6成以上,審查起訴分別受理12人、21人,合計佔4成以上。通過辦理這些案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問:檢察機關在防控疫情工作中,都採取了哪些具體做法?

案管辦負責人:為統籌開展疫情防控和檢察工作,省檢察院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上下聯動的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明確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犯罪,對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快捕快訴從嚴處理、案件辦理“三同步”、涉疫情案件日報告等工作內容和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疫情發生伊始,省檢察院即向社會發布《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做好檢察訴訟服務工作的公告》,綜合運用網絡、熱線服務平臺,為訴訟提供多樣化的檢察“雲服務”,幫助十數名律師實現跨省異地閱卷,切實保障疫情期間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先後制定了《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在當前疫情形勢下做好全省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意見》和《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的通知》,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檢察工作,持續推動“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問:統籌推進“四大檢察”發展,建立檢察監督的新格局,這一改革在我省的情況如何?

案管辦負責人:去年我省檢察機關按照最高檢的要求,對內設機構進行了統籌改革,通過近一年的實踐,“四大檢察”並行推進,在提高辦案人員專業性、對接人民群眾司法訴求方面的優勢,得到了充分的展現。

刑事檢察專業化分工加強,“捕訴一體”辦案模式提質增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平穩落實。一季度,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2523人;不批准和不予決定逮捕741人,不捕率22.7%。對各類犯罪,共決定起訴5505人;決定不起訴755人,同比上升59.3%,不起訴率12.1%。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4811 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為76.8%。

民事檢察辦案質效提高,一季度,全省檢察機關對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13件,法院已審結5件,原審改變率為100%。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1件,法院已採納6件。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情況提出檢察建議186件,法院採納86件。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46件,法院採納89件。

行政檢察重自強,補短板,積極與審判機關、行政機關和涉案當事人溝通,共受理對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案件114件,同比上升119.2%。受理對行政審判活動監督案件29件,提出檢察建議24件,法院已採納22件。受理對行政執行活動監督案件99件,提出檢察建議77件,法院已採納55件。

公益訴訟檢察主動作為,補強公益保護領域治理短板,共受理線索1104件,立案1028件,佔受理數的93.1%。採取訴前程序964件,其中民事、行政案件分別為43件和921件。提起公益訴訟20件,佔立案數的1.9%。

問:從業務數據上看,新冠肺炎疫情給檢察工作特別是刑事檢察工作以及相關刑事犯罪案件帶來哪些變化?

案管辦負責人:新冠肺炎疫情給檢察工作帶來的變化體現在檢察業務數據上,主要為多數檢察業務數據的同比下降,從這次發佈的數據能夠比較明顯看出來。透過刑事檢察業務數據,我們可以看到刑事犯罪案件的變化比較明顯,一是案件數量大幅下降,2020年1至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2523人,同比下降50.57%,共決定起訴5505人,同比下降 16.4%。我們認為,刑事案件數量下降是客觀情況的反映,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些犯罪的實施條件不具備,犯罪案件的發案數本身會降低;另一方面,司法機關辦案也受到較大影響,所以辦案數量會有較大幅度下降。二是刑事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也發生變化,比如,去年全年受理審查起訴人數較多的交通肇事罪被詐騙罪代替,受理審查起訴人數排在前十位的罪名中,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降幅最大,受理人數分別為1487人、424人,同比分別下降21.9%、34.7%。其他像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強姦罪、搶劫罪等常見暴力犯罪下降幅度也比較大,合計受理審查起訴1176人,同比下降38.8%,佔總體刑事犯罪的13.7%,同比減少4.6個百分點。三是犯罪手段變化明顯,發佈的數據中已經提到,總體刑事犯罪案件數量同比下降的同時,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犯罪的數量同比上升,起訴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犯罪228人,同比上升132.7%。詐騙罪中,利用電信網絡手段的情形最為突出,共111人,同比上升152.3%,佔起訴電信網絡犯罪總數的48.7%,同比增加3.8個百分點。

問:在服務和保障“三大攻堅戰”方面,檢察機關有哪些舉措?

案管辦負責人:今年,我們將落實最高檢“三號檢察建議”作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主要抓手,一季度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和金融詐騙類犯罪86人,同比下降28.9%,起訴131人,同比下降12.7%。共起訴涉“套路貸”“校園貸”“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間借貸”類犯罪28人。對涉及扶貧資金和其他影響扶貧工作犯罪逮捕2人,起訴2人。其中,對20名扶貧對象開展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6.3萬元。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逮捕24人,起訴128人。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提起公益訴訟10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9件,行政公益訴訟1件。

問:推動檢察長親自辦案、主動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是高檢院去年重點推動的工作,能否將今年一季度我省這方面的情況給我們介紹一下?

案管辦負責人:省院黨組認真落實張軍檢察長要求,堅持以上率下,積極推動檢察長親自辦案、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工作。一季度,全省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2262件,檢察長辦理的佔13.6%;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入額院領導辦理的86.4%。辦理的案件涵蓋了偵監、公訴、執檢、自偵、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未檢、控告、申訴等主要檢察業務。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方面。全省檢察機關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共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57人次。其中,縣區院51人次,分市院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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