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大標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4月1日下午,德江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大標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經過承辦法官耐心調解,這起涉及標的額70萬元的案件在當事人雙方握手言和下落下帷幕。

德江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大標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調解現場

據瞭解,原告朱某與被告何某系朋友關係,2018年6月2日到2019年6月3日,何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週轉為由向原告朱某多次借款,後兩人經結算,何某下欠朱某借款共計95萬元,雙方約定還款時間在1到3個月後。該借款到期後,被告何某尚欠原告朱某本金70萬元及利息,原告朱某催要無果後,遂向德江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審理階段,承辦法官張旭東發現該案標的額較大,後續執行難度增加,為避免雙方當事人矛盾激化及利於執行工作開展,本著“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擬調解解決此次糾紛。調解過程中,因借款金額大、轉賬次數多、利息計算不一致等因素,原、被雙方一再僵持不讓。

為促使調解工作順利進行,承辦法官張旭東將雙方賬單進行面對面逐筆核對。同時,從法、情、理出發,分析案件產生原因及利弊關係,耐心細緻、釋法析理做雙方解釋和調解工作。經四個多小時溝通協調,促成雙方化解對立情緒,自願達成:“一、被告何某尚欠原告朱某借款本金70萬元的利息11.20萬元(從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按月利率2%計算,共計11.20萬元);二、被告何某尚欠原告朱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75.60萬元,定於2020年5月至11月分7次每月月底支付本息11.40萬元至10.20萬元不等金額。超過法律規定的利息部分1.49萬元予以扣減。尚欠利息11.20萬元扣減1.49萬元後,剩餘9.71萬元,定於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畢;三、被告何某承擔案件受理費、訴訟代理費。”致使糾紛得以順利化解,雙方握手言和。

END

來源:德江縣人民法院編輯: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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