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護民生 妙手調解促生產——馬曉嵐副院長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不忘初心護民生  妙手調解促生產——馬曉嵐副院長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4月15日公開庭審場景


不忘初心護民生  妙手調解促生產——馬曉嵐副院長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庭審後主辦法官與當事人溝通徵求調解方案意見


不忘初心護民生  妙手調解促生產——馬曉嵐副院長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主辦法官馬曉嵐


不忘初心護民生  妙手調解促生產——馬曉嵐副院長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組織調解時主辦法官耐心地釋法析理


不忘初心護民生  妙手調解促生產——馬曉嵐副院長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主辦法官成功調解案件

“祝你們早日恢復生產經營,還清債務,重新過上幸福生活!”

“謝謝法官,真是太辛苦了。”

“感謝海事法院,你們的效率真高!”

4月27日下午,經過案件主辦法官馬曉嵐副院長的調解,原告廣西某銀行北海分行與被告陳某某、馬某某、李某某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這起涉案標的約30萬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順利審結。主辦法官真誠祝福被告,原被告雙方對海事法院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2018年8月30日,為經營漁船,被告陳某某、馬某某夫婦向原告廣西某銀行北海分行借款30萬元,借款期限一年。被告李某某作為保證人,在借款擔保合同上簽字。此後,被告一直按期歸還借款利息,但由於經營困難,未能按約定歸還最後一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故原告於今年3月20日訴至北海海事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償還借款本息等33萬元以及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律師服務費14928元。為保證債權得以實現,原告3月23日下午向我院申請了訴訟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告名下的漁業柴油補助款11萬餘元。接到申請後,主辦法官即開始審查,作出裁定,移送執行,3月24日上午就全部完成所有手續。在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放油補前,及時順利凍結到位,為案件的最終解決奠定了基礎。

4月15日,本案公開開庭審理,因事實清楚,雙方均無異議,經過庭審,主辦法官准備當庭作出判決,但被告請求法院主持調解,希望法院和原告考慮被告的實際困難,能給予被告分期償還欠款。當庭裁判雖然能快速結案,讓原告儘快申請執行,但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原被告的合法權益,維護民生民利,促進社會和諧,主辦法官積極促成當事人調解。經過多次協商和反覆溝通,並在被告償還了5萬元首期欠款後,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分六期支付剩餘欠款。

原、被告簽收調解書後,根據原告的申請,主辦法官即裁定解除對被告存款11萬餘元的凍結,被告也積極配合,當場將全部11萬餘元償還給了原告。從調解到被告支付欠款,用時不到2個小時。主辦法官高效、為民的工作作風得到了原、被告的高度讚譽。

我院在堅持公正、高效審理案件的同時,始終堅持牢記司法為民的初心,不忘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使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溫和貴撰稿,葉楓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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