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兒子“頭懸樑”,虐待成癖就得法律來治

“頭懸樑,錐刺股”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典故。“錐刺股”的主人公是戰國時的蘇秦,“頭懸樑”的主人公則是漢代的孫敬。但沒人能想到,都2020年了,竟然有人會在現實中“復刻經典”。

近日長沙出現一個案子。40歲男子李闖自小在家暴中成長,他認為棍棒之下才能出孝子。從兒子6歲起,就逼其練“鐵頭功”,用頭撞牆 ; 還效仿古人“頭懸樑”,用長繩高高束起兒子的頭髮;甚至用鐵絲捆住兒子的手,讓其在家裡不停地跑……直到妻子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申請了人身保護令。日前,法院向李闖發出了為期6個月的人身保護令。

逼兒子“頭懸樑”,虐待成癖就得法律來治

這已經不是愚昧可以形容的了,而是赤裸裸的虐待。以教育為名的虐待也是虐待。法院以頒發人身保護令的方式介入這樁“家事”,就是清楚地表明:在現代社會,子女不是父母的私產或附庸,絕不是家門一關就可以為所欲為。逼兒子“頭懸樑”這種病,就得法律來治。

嚴格來講,逼兒子“頭懸樑”是對經典的背離,因為在“頭懸樑,錐刺股”的故事原型中,主人公都是主動自發的,而不是被逼的。高壓之下的勵志不是真勵志。

當然,“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從古至今都頗有市場的一種理念,現在仍有不少家長相信體罰在家庭教育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稍微有點理性的人都會贊同,即便要體罰,也是在孩子犯了錯誤而批評等溫和手段不見效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絕不是說,無緣無故就要打孩子一頓。

像李闖這種虐待成癖的家長,完全有理由懷疑其心理、性格存在缺陷或扭曲,而將戾氣發洩在作為弱者的孩子身上。“自小在家暴中成長”或許可以解釋李闖對兒子的所作所為。而此案的啟示在於,社會如果要兌現“保護未成年人”的承諾,就必須在家長失格的時候果斷干涉,不讓孩子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阻斷“棍棒陋習”在代際之間傳播,關鍵在於法律的強健有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中是孩子的母親終於忍受不了,向法律求援。而虐待行為早已持續很久,母親的求援並不及時。社區等地方相關部門機構應該反思的是,如何更早更快地發現存在虐待兒童行為的家庭。

細思恐極的是,假如父母雙方在“欺負孩子”這件事上達成了共識,或者雙方都施暴,或者一方施暴另一方默許,我們又該如何“救救孩子”呢?這並不只是假設。最近曝光的黑龍江女童被虐打進ICU一事,正暴露了兒童保護的盲區。有媒體報道指出,醫院曾多次報警,卻還是沒有及時拯救孩子。目前,當地警方正在調查接警及出警情況。

每個人都無法選擇自己出生的家庭,但一旦降生為人,TA就是社會的一員。我們有責任有義務也應該有能力去保護好每一個孩子。而現實反覆告訴我們,實際和理想還有相當的距離,有時候我們不能及時發現需要保護的孩子,有時候發現了卻不能避免悲劇的發生。必須汲取足夠的教訓,才能一步步改進孩子們的生存處境。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子兮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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