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消防違法罰單,記者回訪十八里店鄉:電動車全進集中充電站

北京首例消防違法罰單,記者回訪十八里店鄉:電動車全進集中充電站

(朝陽消防救援支隊正在對村中電動車集中充電設施進行檢查 程功/攝

因“飛線”充電且拒不改正,5月1日,十八里店鄉村民魏某被處以500元的罰款。這是《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後,本市開出的首例消防違法罰單。記者昨天回訪時發現,“飛線”充電情況已整改,電動車全擺放在集中充電站。

被罰後昨天已整改

據介紹,5月1日7時許,北京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二處執法人員前往十八里店鄉多處出租房屋開展執法。執法過程中,檢查人員在一處房屋的疏散通道上,發現存在對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的違規行為。執法人員當場警告後,村民魏某將充電板收起。然而,30分鐘後,執法人員再次返回時,發現魏某又繼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屬於拒不整改的情節,執法人員當即對既有違規事實進行了確認,並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其處罰500元。這也是全市開出的首例消防違法罰單。

昨天,記者在現場看到,村口的電動車充電站內,有序地停放著一輛輛電動車,每戶村民的大門上,都張貼著一張村委會的告知書,明確告訴大家夥兒哪些行為是違法的。

條例讓消防執法有法可依

“有了條例,讓消防部門執法變得有法可依。”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張偉告訴記者,5月1日,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在全區43個街鄉展開了檢查,共發現11起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本著“疏堵結合”的原則,執法人員以解釋警告為主,多數人員當場就予以改正,對於拒不改正的2起,執法人員分別開出500元的罰單。“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消除隱患,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

記者瞭解到,5月1日,全市各區消防執法人員在轄區開展執法檢查,並依據條例對“飛線”充電且拒不改正、私家車長期佔用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了處罰。

綜合行政執法進社區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條例建立起綜合執法工作機制,各部門可依據規定依法行使行政執法權。比如,損壞、擅自拆改建築物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損壞消防設施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的罰款;侵佔綠地、毀壞綠化植物和綠化設施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若物業公司未能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 趙瑩瑩

流程編輯: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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