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央行發佈《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為規範標準化票據融資機制,更好服務中小企業和供應鏈融資,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擬以規範性文件形式發佈,現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票據是中小企業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也是金融機構資金交易和資產負債管理的工具。受多種因素影響,中小企業票據融資的可得性和效率還有待提升。從金融機構資產交易的角度來看,票據個性化特徵比較明顯,價格形成機制較為複雜,標準化程度不夠高。為拓寬中小企業票據融資渠道,更好契合金融機構資金交易特點和支持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管理,人民銀行引導市場機構積極探索,於2019年8月創新開展標準化票據融資機制試點,受到市場廣泛關注和認可。市場機構呼籲儘快出臺標準化票據的規範性制度。

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人民銀行組織試點參與機構起草了《辦法》,明確標準化票據的定義、參與機構、基礎資產、創設、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監督管理等,規範標準化票據業務發展。標準化票據以票據作為基礎資產,聯通票據市場和債券市場,有利於發揮債券市場的專業投資和定價能力,增強票據融資功能和交易規範性。

二、主要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主要參與機構、基礎資產、標準化票據創設、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監督管理和附則共八章三十二條。

第一章規定了《辦法》的制定依據、適用範圍以及標準化票據的定義和關於宏觀審慎的管理要求。第二章規定了存託機構的定義、權責和條件、原始持票人應履行的義務以及票據經紀機構的職責等內容。第三章規定了基礎資產的條件、歸集方式、登記託管、資金保管及合格投資等管理要求。第四章規定了標準化票據的創設流程,承銷、登記託管和交易流通的適用規則等。第五章規定了標準化票據的信息披露主體和披露內容,相關方應盡的風險提示義務以及須遵守的信息披露原則等。第六章明確了投資者的權利和投資者保護有關內容。第七章規定了市場化原則、相關方履職要求、自律管理、日常監測以及監督管理等內容。第八章明確了生效日期和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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