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評線】【地評線】中安時評:用制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脫貧攻堅作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經過全國上下萬眾一心、艱苦卓絕的奮鬥,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連續7年每年減貧1000萬人以上,我國扶貧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曾強調,“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是黨中央向全國人民作出的鄭重承諾,必須如期實現,沒有任何退路和彈性。”脫貧攻堅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複雜性的工程,要真正打贏這場硬仗,不僅要關注數量,更要重視質量;不僅要關注速度,更要重視實效。為此,要從制度的頂層設計著手,加強對脫貧攻堅相關制度的探索、建立與完善,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從而鞏固脫貧攻堅的成效。

首先,要完善幫扶機制,扶上馬、送一程。深度貧困並非“一日之寒”,消除貧困也絕非“一日之功”。造成貧困的原因多種多樣,涉及地區思想觀念、經濟基礎、自然環境、醫療水平的方方面面。扶貧幹部在開展工作時,如果僅從某一方面入手,有可能會出現暫時解決問題,不久後又返貧復貧的現象。因而各扶貧幹部在實際工作中,不僅要結合具體貧困戶的特殊致貧原因制定幫扶對策,採取精準化、差異化的幫扶辦法,使貧困戶早日“摘窮帽”,還應該設置一個適當的“觀察期”和“過渡期”,在此期間從思想、經濟、自然、醫療等各個方面著手,採取配套幫扶措施,使貧困戶真正“拔窮根”。

其次,要建立預警機制,回頭看、補短板。脫貧攻堅的成效關係著脫貧事業能否如期完成,關係著全面小康社會能否如期實現,因此,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僅要對未脫貧人員持續發力,還要對已脫貧人員加強重視。要建立起返貧復貧的預警機制,按照“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對退出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實施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回訪研判機制,堅持關口提前、源頭預防,加強對重點人員、特殊家庭和重要地區的監測,聚焦突出問題、著眼薄弱環節,及時採取適當的幫扶策略,補齊脫貧短板,提升脫貧工作的穩定性與長效性。

最後,要健全監管機制,脫真貧、真脫貧。脫貧攻堅是一場持久戰,自戰役打響以來,無數扶貧幹部已經為此傾注了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扶貧的最後關頭,部分扶貧幹部出現麻痺思想和厭戰情緒,為了完成脫貧目標,不惜弄虛作假、應付了事。為此,必須加強對扶貧工作的監督管理,一方面要建立考核機制,嚴把“出口關”,設置可以量化的脫貧指標,堅決杜絕“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現象,另一方面要建立監察機制,嚴格排查脫貧攻堅的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情況,狠抓作風問題,對搞虛假做派、耍花拳繡腿、做表面文章的幹部進行查處,為決勝全面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作風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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