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改五年 電力體制改革與能源轉型需齊頭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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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改五年 電力體制改革與能源轉型需齊頭並進

對於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而言,2020年是承前啟後的一年。五年電改,深水前行,取得了許多可喜的成果:電價降低,市場化交易持續擴大,市場建設成效初顯,輸配電價改革實現全覆蓋,市場主體參與意識逐步增強,綜合能源服務、儲能等新業態不斷湧現,電力體制機制創新不斷贏得新突破,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

電力體制改革走完了這一階段,即將迎接新的征程。改革的任務仍然艱鉅,現有矛盾尚未完全理順,需要在不斷的實踐中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力市場化之路。與此同時,“十三五”即將收官,“十四五”預研開啟,為了深入探討“十四五”能源電力規劃如何與電力體制改革有效銜接,本刊記者專訪了華北電力大學經管學院教授、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曾鳴在採訪中表示,尖峰時段供需結構優化、清潔能源消納、能源數據生態和綜合能源服務是新時期、新形勢下能源電力發展的幾個關鍵問題,這些問題既是“十四五”期間能源電力發展的重點任務,也是電力體制改革需要面對的挑戰。“十四五”期間能源電力的發展主旋律是能源轉型,而能源轉型與電力體制改革是相輔相成的,完善的體制機制和成熟的市場模式是助力能源轉型加速推進的“引擎”。

(來源:微信公眾號”中國電力企業管理“ ID:zgdlqygl 作者:翁爽)

“放開兩頭”的成效與阻力

在2002年、2015年兩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沖刷下,可以看出電力行業及企業的傳統色彩正在漸漸淡去,多元開放的市場格局正逐步形成。曾鳴表示,對比18年前的“5號文”來看5年前的“9號文”,雖然兩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都圍繞“放開兩頭、管住中間”這條主線,但從實施效果來看,在“放開兩頭”發電側的這一頭,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效果。這體現在發電側放開的程度更加徹底,放開模式更加靈活合理,市場化交易規模明顯擴大;以“風光”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陸續進入市場,風電、光伏即將迎來平價時代和全新的發展道路;電力輔助服務試點範圍不斷擴大,給新能源消納、電力市場交易、新興產業發展帶來利好,進一步促進了電力資源優化配置。

“無論是從平臺建設、市場規則還是監管機制來看,都顯示出了發電側的開放程度顯著提升。除了中長期交易,現貨試點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之中,輔助服務等配套市場也在逐步探索與構建,交易價格、機制和品種也在不斷的優化與完善之中。這幾個方面可充分體現五年來發電側放開的程度。”曾鳴說,“‘十四五’期間,電力體制改革要想突破,最主要的任務還是市場建設。一個完整的市場體系必須要考慮到電能量市場與配套的各種輔助服務市場。目前,電力市場仍然以傳統的煤電為主,而可再生能源、儲能、需求側響應等資源如何進入市場,需要在‘十四五’期間認真加以研究。”

“放開兩頭”的另一頭即用戶側的放開,原本被認為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所釋放的最大紅利和改革的最大亮點。但目前在各方博弈下,增量配電項目推進緩慢;售電公司資質參差不齊,大多業務寥寥,處於艱難求生或自生自滅的狀態。

對於增量配電推進速度太慢、效果不夠理想的觀點,曾鳴認為,增量配電的改革需要考慮中國國情、外部環境和現有政策,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約束條件,比如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很大,用能需求、用電結構不盡相同,環境容量、普遍服務、交叉補貼、能源結構等都是約束條件,不同地區推進增量配電項目會遇到不同的情況和問題,在評價增量配電的推進時,需要理性、客觀、綜合性地考慮到各種制約因素。“目前增量配電的推進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果想要更好地發揮‘9號文’中對於增量配電網改革所期待的效果,需要從政策、體制、機制、市場、監管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以完善。”曾鳴表示。

目前,電力中長期市場與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協調運作機制尚未建立,各類市場主體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協調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售電市場的進一步放開。曾鳴認為需要有相應的市場機制來激勵獨立售電公司去提升用戶的用能效率,同時,讓需求響應資源進入市場,促進獨立售電公司從單一賺取價差的傳統商業模式升級成為負荷集成商,開展綜合能源服務。“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的推進都要注重因地制宜,應充分發揮市場競爭的作用,提高效率,讓終端用戶得益。”曾鳴說,“增量配電,不能僅僅是為了電力,售電公司也不能僅僅是售電,二者都應該在綜合能源服務、多能互補、就地消納、分佈式微網的層面上來考慮發展戰略。”

綜合能源是破解轉型瓶頸的“良藥”

當前,全球能源正在向高效、清潔、多元化的方向加速轉型,在世界範圍內清潔能源大比例地被採用,傳統能源佔比越來越低,各國高度重視能源安全。曾鳴認為,“十四五”期間,電力規劃的主旋律是能源轉型,而且是以電力為中心的能源轉型,“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需落到實處。這不僅是“十四五”時期的重要任務,也是“十五五”乃至未來長期的能源發展重點任務。目前,在我國能源生產中,無論是供給側還是需求側隨機特性突出,系統靈活性資源不足,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瓶頸,能源轉型進程受阻。因此,“十四五”期間電力體制改革與電力市場建設的一項關鍵任務是助力可再生能源在系統中的高比例應用,通過市場機制這隻無形的手來解決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進入市場、大規模併網等問題。

在過去十多年裡,中國躍居全球風能和太陽能發電裝機量之首,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消納、市場交易中存在的難題仍未找到有效的應對方式。與此同時,傳統化石燃料發電企業發電量不斷被壓減,經營壓力與日俱增。對此,曾鳴認為,“十四五”期間,我國能源供應方面要實現系統整體優化、多種能源互補的供應模式,大力改善各種能源單獨供應、互補水平低的現象,充分運用儲能技術,在供應側大力發展綜合能源,提高供應側的競爭力,這是未來發電企業重要的戰略方向。

“大力發展綜合能源,並且是以電力為核心的綜合能源,是‘十四五’電力發展的大勢所趨,這其中包括分佈式能源、分佈式微網、城市智慧能源等重要課題。綜合能源可促進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系統中的高比例應用,讓可再生能源通過與其他能源形式打包的方式進入市場。我一再強調,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增量配電和售電業務有效開展、需求側響應資源充分利用等都需要圍繞綜合能源的發展來實現突破。”曾鳴說,“對於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在未來幾年內要發展到什麼程度,在系統中佔據多大的比例,必須站在綜合能源系統、多能互補的角度來考慮,以此為抓手推動能源系統逐步向清潔低碳轉型。在綜合能源系統中,傳統能源與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進行互補,不僅可以推動可再生能源比例逐步提高,減少棄風、棄光,同時也能緩解傳統發電企業的經營難題,從而實現更安全、高效、經濟的能源發展。”

在發展以電力為核心的綜合能源上,曾鳴認為,首先,在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如西北、西南、東北等,需要深度研究當地可再生能源如何與傳統化石能源發電資源進行互補和打包利用,著力於整體供能系統優化,循序漸進地推進發電側的低碳供應;其次,充分利用儲能技術,通過儲能來平抑可再生能源的不穩定出力,不僅是發電側,儲能在電網側、用戶側的應用前景也十分廣闊,系統測算需要在加入儲能這個因素的情況下來進行;第三,分析需求側的用戶類型和消費特性,最大限度挖掘需求側資源中的潛力;最後,有效應用“大雲物移智鏈”等智能化設備和數字技術,實現能源電力系統中信息的即時接收和處理,這不僅有助於提升能效,也可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為用戶提供豐富多樣的綜合服務,豐富其服務類型和消費者選項。

數字革命下的能源新業態

數字技術是激活新業態、重塑全行業的變革性科技力量。隨著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到來,以“大雲物移智鏈”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正在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2019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明確提出“數據可作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標誌著數據將在未來國家社會的生產生活、公共服務及公共管理等方面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數據信息將引領技術流、資金流、人才流等方面的變革,不斷催生新模式、新產業、新業態,通過構建數字產業鏈與數字生態,可為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新動能。”曾鳴強調。

當前,數字革命、工業互聯網、中國製造2025等與能源電力系統的深度融合,數字革命一方面可賦予用戶更廣泛的消費選擇權,另一方面能夠支撐用戶對自身能效水平的即時、全面感知,輔助用戶進行用能決策,進而提升系統整體效率。傳統的“物理能源”消費理念將逐步過渡到“能源、信息、服務”綜合消費理念,從而催生出更加豐富多元的能源消費類型;數字化與智能化用能輔助工具的廣泛使用,將實現系統內能源供給、消耗的全面監測,從供應側和需求側雙向優化系統運行,改善系統運行狀態。

曾鳴表示,數字革命與能源革命的融合還將為解決尖峰負荷問題提供方案。保障供需平衡是能源電力網絡系統的重要任務之一,電力尖峰負荷是“十四五”電力規劃中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需求側大功率設備的增加導致的電力系統“尖峰負荷”現象日益顯著;另一方面,精準投資的理念已經深入全行業,如何用更科學的方式解決尖峰負荷問題,對於提升系統效率和降低投資成本有著重要意義。在數字革命驅動能源革命的過程中,可依託海量數據的分析,利用需求側多元主體的用能轉移、削減和轉換彈性,在規劃、運營和消費等環節針對“尖峰負荷”問題提供相應解決思路。“不能再像過去的常規操作那樣,僅僅由發電側來承擔系統的調節任務,用戶側的靈活性資源也需要充分加以利用。‘十四五’期間電力市場設計和電力體制改革要圍繞需求側響應資源進入市場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論證並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在市場機制的設計中給與相應的激勵以調動需求側的靈活資源。”曾鳴說。

電改不可削弱電力公用屬性

在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探索實踐中,始終伴隨著一種觀點,即電力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電力的特殊性涉及政治、經濟、民生、環境等方方面面,正因如此,電力這一商品的屬性極為複雜,電力體制改革需要充分考慮到這一點。在新一輪電改五週年之際,曾鳴再次強調了這一觀點,他表示,能源電力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中國國情和西方國家有著重大差異,在電力體制改革的實踐中需要充分認識到我國的改革路線和市場建設勢必與西方電力市場有很大區別,甚至是實質性、根本性的區別。“首先我們不會私有化電力,最多進行混改,混改的目的也是為了提高國有企業的效率和效益。而西方很多國家的電力體制改革是建立在電力私有化基礎上的,這就是其中最本質的區別。因此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實踐與探索必須充分考慮到這樣一個最大的國情。惟其如此,才能夠逐步摸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道路。無論電力體制改革發展到哪一階段,這一點都不會改變。”曾鳴說。

當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經濟下行週期疊加疫情影響,中國經濟增長面臨著更加嚴峻的考驗,因此,在“十四五”能源電力的規劃中,電力的基礎性屬性會更加凸顯。曾鳴認為,不管是電力體制改革還是“十四五”能源電力規劃,都需要明確一點,在當前時期,能源電力的公用事業屬性不僅不能削弱,而且要強化;此外,由於疫情對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沖擊,實體經濟承受著前所未有的經營壓力,對能源電力的需求也會發生相應變化。因此“十四五”能源電力規劃需要將疫情作為一個長期因素考慮進來,認真分析各行各業對於用能、用電需求的變化,在合理預測用能、用電需求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同時,對於電力行業相關產業鏈上的其他企業,電力央企有責任去帶動它們共同發展,為互利共贏提供平臺,這一點也需要在“十四五”能源電力規劃以及下一階段的電力體制改革中體現出來。

目前,中國的疫情暴發期已然過去,但此次疫情的發生深刻地提醒了全行業,電力應急的學習能力和適應能力必須保持常態。電力行業是一個正在與社會方方面面發生密切融合的傳統行業,必須與時俱進、常備不懈,把“事到臨頭”的處置能力與恢復能力運用到極致。“假如未來又有類似的突發事件,我們的電力應急響應能力是否足以從容應對,這是一個重大問題。電力應急響應和調度機制有密切關係,目前我國電力調度的協調和響應機制還是非常靈活有效的,疫情發生之後,電力調度響應機制還需要繼續強化,來保證突發事件來臨時電力應急響應機制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曾鳴說。

本文刊載於《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20年3期,作者系本刊記者

原標題:新電改,五年!|電力體制改革與能源轉型需齊頭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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