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情調解 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近日,敦化市人民檢察院案管中心檢調對接辦公室成功調解了一起未成年嫌疑人常某故意傷害案。

嫌疑人常某和被害人王某均為市某高中學生,二人因瑣事發生爭執,常某一時情緒衝動用拳頭將王某面部打傷,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王某受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二級。

敦化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檢調對接辦公室收到調解申請書後,組織人民調解員對本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常某、被害人王某及雙方父母進行調解。調解初期,被害人王某及父母情緒比較激動,經人民調解員的耐心分析,釋法說理,最終雙方握手言和,自願達成賠償協議並當場給付賠償金,被害人王某及其家屬對未成年嫌疑人常某的衝動行為表示諒解且請求司法機關依法對其從輕處理。

溫情調解 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本案辦案人員收到檢調對接辦公室移送的雙方調解協議書和諒解書後,經過認真審查討論並向主管檢察長請示,認為本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常某尚在成長教育階段,自控能力相對較弱,主觀惡性不深,雙方當事人已達成調解協議並全部給付賠償金,遂對未成年嫌疑人常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本案的順利調解,充分體現了敦化市檢察院積極踐行綠色司法,依法妥善處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敦化市檢察院在工作中努力尋找案件雙方當事人都能接受的“平衡點”,講究規範司法、理性司法和文明司法,既化解了社會矛盾,又最大程度地挽救了未成年人,同時也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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