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接群眾舉報,城區這個小區被查處…

忻州市:接群眾舉報,城區這個小區被查處…

來源:忻州消防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市民舉報稱,忻州市君華苑小區消防車通道存在長期被機動車佔用等行為,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小區進行清查。

在君華苑小區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發現一輛違規停放的轎車,執法人員立即拍照進行取證,同時聯繫業主將小車駛離消防車通道,並對其處以警告的處罰。在隨後的檢查中,消防人員還發現該小區存在小區大門寬度高度不符合消防車通道要求、消防車轉彎半徑不足、存在違規佔用消防車通道、未在指定區域劃分消防車通道標線標誌等安全隱患。針對石墩、護欄等可以立即整改的隱患,檢查人員要求物業對其進行立即清理、拖離,當場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小區負責人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職責,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改,重點清理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法設置石墩、護欄等固定障礙物。

下一步,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將一手抓集中治理、一手抓長效機制建設,大力整治堵塞、佔有消防車通道問題,進一步形成消防車通道管理齊抓共管格局。

忻州市:接群眾舉報,城區這個小區被查處…

這波操作大快人心吧!請記住,佔用堵塞消防通道是違法行為!

消防部門提示

消防通道是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生命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生命通道豈容兒戲

請廣大市民從我做起

自覺抵制佔用消防通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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