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真相了!見義勇為反被拘是怎麼回事?背後發生了什麼

2018年12月26日,福州趙先生見義勇為幫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脫離危險,其間他踹了陌生男子,造成其內臟損傷(傷殘達二級),結果他被拘留了14天。

終於真相了!見義勇為反被拘是怎麼回事?背後發生了什麼

趙先生說他感覺很懊惱,而且接下來還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延伸閱讀: “見義勇為反被拘”的“葫蘆案”要給公眾一個事實

2014年7月17日,猥褻女網友的男子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見義勇為救人的大學生小塗,卻因救人過程中致實施猥褻的男子受傷,遭到警方刑事拘留14天。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警方亦撤銷該案,小塗被無罪釋放,不會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將幫助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還呼籲深圳的企業錄用小塗。同時小塗亦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藥費用。

大學生小塗見義勇為救人,反被拘留14天,一時輿論洶洶,而警方堅持稱是“依法辦案”沒有錯。檢方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警方亦撤銷該案,小塗被無罪釋放。

這一“糊塗案”前後差別咋就那麼大呢?前面是警方堅持“依法辦案”沒有錯,調解要小塗賠償支付猥褻女網友的男子損失和醫藥費,後面是警方亦撤銷該案,表示將幫助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還呼籲深圳的企業錄用小塗。同時小塗亦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藥費用。

這一案件的性質的變化,讓人怎麼看起來怎麼彆扭,越發讓人糊塗。是輿論洶洶倒逼了警方依法辦案,還是檢方糾錯的結果?但是無論如何,當地警方最初在這一案件的處理上顯得過於草率和沒有依法辦事,猶如葫蘆僧錯斷葫蘆案。大學生小塗,面對實施猥褻犯罪的保安挺身而出救人,在制止犯罪過程中致實施猥褻的男子受傷,這應該屬於正當防衛,根本不負任何責任。為什麼警方最初還理直氣壯地對見義勇為者拘留14天?而且堅持是“依法辦案”沒有錯?小塗被無罪釋放,這是輿論的勝利,還是法制的勝利?怎麼都讓人高興不起來。假如沒有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沒有輿論的壓力,見義勇為者可能被“依法辦案”而失去自由,而且會面臨鉅額賠償的雙重壓力的不白之怨。

雖然小塗被無罪釋放了,但是這一案件不僅稀裡糊塗,而且還留下嚴重後遺症。案件前後的天壤之別也讓人看不懂。既然小塗無罪,警方表示將幫助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那麼說明,警方以前的所謂的“依法辦案”就是一樁錯案,當初錯誤辦案的人員是不是應該受到責任追究?而小塗被無辜刑事拘留14天,就應該依法實行國家賠償。

雖然,警方“呼籲深圳的企業錄用小塗”,是對錯案造成見義勇為的傷害的彌補誠意,但案件沒有定性,小塗究竟是見義勇為的英雄,還是“制止犯罪過失”?不弄清這一案件的性質,稀裡糊塗“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藥費用”,“幫助小塗申請見義勇為獎勵”,“呼籲深圳的企業錄用”,是法外開恩,還是警方在做好事?問好需要拉直,案件需要明朗,否則這是對見義勇為者的不公平,也是對社會正義的褻瀆。警方應該對這一案件有個定性,給公眾一個明白,為這一案件畫上圓滿的句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