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明蘭告訴你,婚姻既然已入窮巷就該及時掉頭才是

《知否》明蘭告訴你,婚姻既然已入窮巷就該及時掉頭才是

明蘭和祖母一起回宥陽老家。在長梧的婚禮上,堂姐淑蘭的婆婆不把自己當外人,流竄與席間,在婚宴上大吃大喝,還得讓淑蘭在一旁伺候著。堂姐夫孫志高喝多了,說盛長梧不把他放在眼裡,站在桌子上大鬧了起來。孫母見狀十分生氣,竟掐了淑蘭一把,問她是不是惹孫志高不高興了。

盛老太太看著實在生氣,從未見過一個秀才如此蠻橫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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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蘭說婆婆讓她在房中伺候,一個月都不能同房一次,婆婆卻罵她不能替孫家傳宗接代。逼著淑蘭給孫志高納妾,孫志高看不上良妾,竟出去找了個娼妓,那娼妓有了身孕孫志高便逼淑蘭把娼妓迎回家中。

因盛家有訓不得與娼妓同一屋簷。孫志高便打了淑蘭一頓。淑蘭在堂上大哭,母親也跟著一起哭泣。母親不是不心疼女兒,孫志高每鬧一次,盛家就會送去兩間鋪子,為了讓女兒不被欺負。可長久這樣卻縱容了孫志高。讓他更加肆無忌憚的打罵淑蘭。

明蘭實在看不下去了,不顧祖母的勸阻。淑蘭是自己的嫡親堂姐,她不能眼看著堂姐生活在水深火熱中倍受煎熬。便對淑蘭說既入窮巷,就該及時掉頭才是不可,等到消磨殆盡,悔之晚矣。

淑蘭何嘗不想離開孫家,只是一向賢良淑德的淑蘭,擔心如果自己被休,盛家多了個被休的姑娘,會影響到妹妹嫁不到好人家。

到底是親姐妹,她豈能只顧自己。她不僅考慮到了未出嫁的妹妹,還考慮到整個盛家的名譽,所以才長期以來一直忍受著孫家人的種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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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蘭理解堂姐,和大家商議,淑蘭決不能被休,和離是最好的選擇。孫志高豈能同意和離?

孫家的所有吃喝用住用的全是淑蘭結婚時的嫁妝,就連家裡的僕人丫頭都是淑蘭從孃家帶過來的。如果淑蘭走了,就等於斷了自己的財路。

孫志高揚言,讓淑蘭趕緊回來磕頭認錯,我還能容她在孫家有飯吃,否則我就一紙休書休了她。並大鬧盛家,就算寫休書也要把鋪子,房屋,奴僕都還回來。

這孫志高十二歲中了個秀才,至今十多年碌碌無為,時常拿秀才的頭銜來炫耀,並口口聲聲稱自己是個斯文的人。其實他才是那個吃軟飯最無恥的人。分文不掙,吃喝用全靠媳婦的嫁妝還不夠,還要霸佔淑蘭孃家的財產,真真的太不要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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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這樣的無恥之徒也是淑蘭的“三生有幸”。就在大家都拿這個無賴毫無辦法時,明蘭帶著品蘭送來了籍契。

孫志高用淑蘭嫁妝做嫖資,替青樓妓女贖身,卻不知道多花一筆錢買斷她的賤籍文書。他自認為只要自己死皮賴臉的纏著盛家不合離,盛家就拿他沒辦法,就得繼續給他送銀錢鋪子討好他。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孫志高為了自己的秀才頭銜,最後只得同意和離,淑蘭忍著痛苦,上前咬破手指畫了押。終於在從虎狼窩的婚姻裡逃離了出來。

俗話說,種不了好莊稼一季子,嫁不了好郎君一輩子。婚姻經營我們首先要考慮的是自己,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一味地忍著只會讓自己的腳變形,並不能讓鞋子合腳。

就像淑蘭結婚那麼多年,一味地忍讓,卻換來婆家更加肆無忌憚的欺凌。自己豐厚的嫁妝養著孫家人的吃喝,丈夫不僅不感激反而拳腳相加,甚至讓她一個正室的妻子去伺候外室的一個娼妓。婆婆更加不把她當人待,呼前喝後,非打即罵。

不經歷婚姻一場,你都不知道你嫁的是人是鬼。好在淑蘭在眾人的幫助下,及時脫離了苦海。婚姻裡,如果遇人不淑,當及時回頭,不要等所有的青春精力都耗費完了,後悔都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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