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腰果貿易詐騙實錄二

2018年4月4日,進了香港中路派出所經偵辦公室後,由於之前一路被當皮球踢,逼得我提前在手機裡開了錄音功能。桌上的手機也似乎引起了接案民警的懷疑和反感,並直接按了下我的手機鎖屏鍵,畢竟人家的反偵察能力比我專業,幸好未被發現。

接案民警首先管我要的是我公司的材料(詢問材料是為了證明報案者的人份,無非就是例行詢問)然後民警讓我口述案件完整情況也是為了確認案件最終管轄權,這都是從每個轄區辦案民警的基本工作範疇出發。辦案民警一再追問我合同簽署地是在哪裡籤的?在上海還是在青島,還是在萊西(詐騙份子帶去拜訪的工廠在萊西市)?在青島!青島具體哪個區?市南區韋東世奧國際大廈!現在辦公室門是鎖著還是轉租了?(如果是普通的合同糾紛賣方頂多是有違約責任,走民事去。切記報案者要把接案民警思維拉到合同詐騙的刑事道路上,不然又得支你去城陽區法院了)這些問題都不能阻止我申請合同詐騙報案的決心。

你匯款公司是在香港註冊的?對!由於我們國家外匯管制嚴格,境內公司間美元賬戶不能互相轉賬,但是香港註冊的離岸公司賬戶是可以轉美元。這是我們外貿從業人員非常正常的操作方式。 民警撓了下頭,”這種類型的我沒處理過,電信詐騙可以快速凍結賬戶,現在證據也不充足,不能因為你單方面說辭就把別人公司賬戶給凍結了,我們沒這樣的權利。” 接著就讓我坐門口走廊邊等了將近30分鐘,才讓我坐到電腦前,安排其下屬給我錄電子口供並打印。看官們注意,這份紙打口供是具有法律效力,做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我把案情的全部過程重新複述了一遍,其中修改了之前合同簽署方式。實際情況合同簽署是通過電子郵件掃描確認。至於歸屬地則定位在上海辦公室。(以後任何新業務新合同簽訂的時候務必考慮好歸屬地問題,必須得管其要簽署人的證件信息,還有業務員的身份證信息,詐騙團伙是很不願意提供這些,因為他跟你談業務的時候是盜用他人的身份跟名字)

青島腰果貿易詐騙實錄二

右一詐騙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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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

青島腰果貿易詐騙實錄二

手機號碼跟微信聊天記錄都只能作為輔助次要證據,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畢竟詐騙份子永遠不會跟你談實名制的話題。我向辦案民警提供了其公司網站跟業務員的聯繫方式,還有2張有遮擋的詐騙份子照片。(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還有劉某曾在海參店給我支付了一筆800左右的微信掃碼支付。希望辦案民警從這裡入手。但卻需要我提供店名跟具體地址。

口供筆錄正式打印出來後,經偵領導揪著幾頁紙過來直接把打印的筆錄拍到電腦桌上:”你剛才跟我是怎麼說的?!” 你知道做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你現在把這個合同具體怎麼跟賣方籤的,一五一十的重新給我複述一次。”全都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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