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察哈爾右翼後旗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20)內0928刑初1號
公訴機關察右後旗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李某,中共黨員,捕前住集寧區瑞寧名苑A區14號樓2單元1103戶。
辯護人王偉,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察右後旗人民檢察院以後檢公訴刑訴(2019)5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翫忽職守罪,於2020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察右後旗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吳某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某及其辯護人王偉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
2021-03-18 11:13:48 佚名
內蒙古自治區察哈爾右翼後旗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20)內0928刑初1號
公訴機關察右後旗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李某,中共黨員,捕前住集寧區瑞寧名苑A區14號樓2單元1103戶。
辯護人王偉,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察右後旗人民檢察院以後檢公訴刑訴(2019)5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翫忽職守罪,於2020年1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察右後旗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吳某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某及其辯護人王偉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