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開孫楊事件迷霧

大家好,目前關於孫楊的相關討論和信息兩邊情緒化對立嚴重,所以我還是想臨時和大家討論下關於這件事的情況。先說結論吧,我願意相信他沒有服藥。那麼這次的事件為了發展成目前的樣子呢,我認為這次輸在 1. 他和身邊的人對國際法規不瞭解 2. 低估WADA對樹立自身權威的渴望程度 3. 其團隊在CAS庭審現場的表現很不理想。最後才導致的這樣一個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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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組織一旦力量得不到制衡就會為了權威和其自身的利益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推動天平向自己一方傾斜從而壯大自己的組織,提高自己的權威。在成立之初WADA的職責是制裁使用興奮劑的運動員,這說明WADA不僅要負責證明運動員使用違禁藥物的行為,還要負責證明運動員使用的動機。這符合現代司法的“無罪推定”原則,你必須要證明嫌疑人是懷著惡意做出的違法行動,就好比緝毒警察抓毒販,需要強調“人贓並獲”一樣。但是WADA不需要,他們只要從運動員的身體裡查到違禁成分,立馬重拳出擊。這種只看直接證據的導向,會產生非常惡劣的結果。那就是WADA什麼也不用管只要每天想著怎麼逮著運動員抽血尿檢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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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例子在之前就發生過,例如:中國香港羽毛球隊選手周蜜2010年被認定使用興奮劑禁賽量兩年,受到嚴厲經濟封鎖,不得出席任何相關活動。實際上她只是誤服了含有瘦肉精的豬肉,最後她只能提前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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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來了嗎?WADA和運動員的舉證責任並不對等。WADA只要檢查出結果,他們就拍板了。不管你事出有因是因為疏忽還是失誤,如果你有意見那就自己證明出來好了。但是自證清白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呢,這在實踐中幾乎不可能。與WADA權力擴張相對的,是運動員的個人權利的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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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再回顧下孫楊當天的事件進過,你就能理解這件事情的本質了。孫楊和前60次一樣跟國際興奮劑檢測管理機構IDTM約好時間飛檢,當他到場後發現這次的主檢查官是他2017年碰到過的一位實習生。當時這位實習生沒有出示證件不專業,孫楊投訴過她,而這個投訴一直沒有得到處理。所以這一次孫楊從一開始就不太高興,在抽血後又到了尿檢環節。關鍵這還必須要在尿檢官的眼皮底下尿,而這位尿檢官是臨時被叫來當司機的,是前面主檢察官的老同學是一位建築工人。他在現場還偷偷用手機對著孫楊被察覺了,請問這樣的人跑到你家裡正面盯著你尿尿你怕也不是心甘情願吧?於是孫楊就不想進行這個過程,他打電話問了身邊人員的意見。重點來了,結果問的人也沒有想太多憑藉直覺給出了既然資質不全那你可以不讓他們帶走東西的回答,於是孫楊就照做了。這個過程我們通過孫楊的微博的視頻就能看出來,沒有暴力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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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就是TDTM的現狀,他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專業。兩個月後IDTM因為是受國際泳聯委託來的,而國際泳聯理解了這件事後裁定了孫楊沒有違規。但是這個時候WADA站出來了,他為什麼要站出來。我前面說的很清楚這種好機會不重拳出擊樹立權威,更待何時?於是後面發生的事我們都知道,孫楊在CAS法庭一敗塗地,因為孫楊方律師經過一通解釋發現無法證明自己拒絕的合理性。

通過庭審現場記錄,我們可以發現孫楊失敗還有一些原因。比如請的翻譯水平一塌糊塗比如他嚴重依賴團隊準備不足在法庭上很多問題照本宣科,比如他母親發言不夠成熟在法庭上一直說孫楊訓練很辛苦,被數次叫停比如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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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認為運動員不應該是萬能的,不瞭解法律法規很正常。所以當時孫楊身邊的人也沒有給他足夠正確的建議,這給我們敲響了一個警鐘。對於頂級運動員,後續相關機構是不是應該給他們更多的法規解釋和引導呢?在我看來目前走到這一步,孫楊的結局已經註定:職業生涯就此結束,這真是非常可惜。這一點從他微博來看也能感受到,他覺得憤怒和不甘。孫楊處在這麼高的位置,因為這方面的原因導致了這樣的結果。從國際體育的角度來看,竟因為這種原因損失了一位頂級運動員,這種情況不是第一次了。那麼當我們展望未來,基因技術的突破成為必然。運動員的權利和追求結對公平的檢查之間矛盾必將愈演愈烈。那麼CAS和WADA下次能否在運動員施以重拳之前,先完善一下規章制度開綠道運動員的實際情況呢?希望我的文章能夠給大家帶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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