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常德一起涉黑“套路貸”宣判,主犯獲刑24年

(常德市委政法委訊)4月29日,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對李克明等4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審公開宣判,依法對被告人李克明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三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刑罰。被告人李克明、宋文軍、週三鈞、何金平被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被處以沒收三萬元至八萬元不等的個人財產以及一萬元至十一萬元不等的罰金。同時,責令被告人李克明及該犯罪組織對詐騙犯罪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予以退賠;對供犯罪組織使用的財產依法予以沒收;對該犯罪組織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對該犯罪組織用於詐騙犯罪的未得到清償的資金依法予以追繳。

大快人心!常德一起涉黑“套路貸”宣判,主犯獲刑24年


大快人心!常德一起涉黑“套路貸”宣判,主犯獲刑24年

2013年以來,被告人李克明以自身或他人名義陸續成立多家“投資管理服務”公司,在未依法取得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金融資質的情況下,以中介公司的名義從事借貸業務,自2016年8月起,在被告人宋文軍的提議下,李克明先後在元亨利通、金盛明海、鑫億盛通公司專門從事小額貸款業務,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合同”等方式詐騙被害人錢財,通過實施暴力和軟暴力手段催債來非法獲利,逐步形成一個完整穩定的“套路貸”犯罪經營模式。該組織共實施詐騙犯罪233起,尋釁滋事違法行為87起,非法拘禁犯罪10起,非法拘禁違法行為9起,妨害公務犯罪1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1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起,涉案總金額近七千萬元。

武陵區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的違法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市、區掃黑辦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組織和單位代表、新聞媒體及被告人家屬140餘人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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