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戰爭頻繁,卻沒有春秋時期頻繁,為何名字不交換一下?


戰國時期戰爭頻繁,卻沒有春秋時期頻繁,為何名字不交換一下?

匹茲堡大學榮休教授、臺灣中央研究院院士許倬雲曾在《變遷中的古代中國》這樣說。

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464年這段時間區間裡面,沒有戰爭的年頭有38年;公元前463年到公元前222年這段時間區間裡面,沒有戰爭的年份卻不少於89年。

這兩個時間區間,前者是東周前半期,也就是春秋時期,後者是東周後半期,即戰國時期。

但如果這麼看的話,明顯春秋時期的戰爭頻率要比戰國時期還要頻繁,那麼按照常理來講,這兩個時期的名字應該換過來才對呀,也就是應該叫“戰國春秋”,而不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春秋戰國”不是嗎?

然而事實上,這兩個時期的名字其實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春秋”沒問題,戰國時期也是名副其實。因為從本質上來講,這兩個時期的戰爭性質就是完全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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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戰爭性質

先說春秋時期,春秋時期的戰爭本質上來講還是屬於“周天子”影響力之下的“諸侯內戰”,禮崩樂壞的局面還未正式形成。

也就是說周天子的影響力依舊存在,那麼春秋時期實則仍舊是一副“天下共主”的模樣,乃是由東周來作為規則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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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諸侯又都屬於周天子之下的一個階級,所以必然還是要顧及“周禮”以及“分封制”對其所能形成的約束。否則就是公然對周天子進行挑釁了。那後果誰能承擔得起?

而“周禮”又明確記載“君子不重傷,不擒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

什麼意思?意思就是不能再次傷害已經受過傷的士兵,也不能抓捕那些年紀大的老人,還不能憑藉地形阻擊敵人。

也就是點到為之,只要戰爭的目的實現,也就是兼併土地的目的達到了就行了,否則周天子就要調動其他諸侯來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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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的戰爭性質

但戰國時期不一樣啊,齊桓公、秦穆公等“春秋五霸”的雄起讓“周天子”的影響力在春秋末期之時就已經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禮崩樂壞”的局面已經正式形成。

而戰爭的性質也自然而然的從“春秋時期”諸侯互相兼併土地的“兼併戰爭”變成了追求統一的“統一戰爭”。“周禮”所能起到的約束作用也逐漸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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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大家可以參考戰國時期的儒法之爭,“儒家思想”本就是“周禮”的直系繼承者,受“周禮”的影響頗深,而儒家思想在戰國時期的困境大家應該都明白,顯然是被那些推崇“法家思想”的戰國諸侯給排除在外了,只是在民間還有點影響力。

從而也就導致戰國時期的戰爭性質實則已經不再是“諸侯內戰”,而是“政權割據”,各個諸侯也相繼開始自立為王,正式行使“王權”,成了獨立於“周天子”以及其他諸侯之外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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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戰爭性質不同的結果

如此一來,沒有了“周禮”的道德約束,那戰國時期的戰爭自然就是想怎麼打就怎麼打,只要能打贏就行。

連帶著也就導致戰國時期戰爭的傷亡數據直線飆升。咱們就以秦國為例,秦國從公元前364年到公元前234年總共參與了大約15場的大規模戰役。

同時給敵對政權造成了將近150萬的傷亡數據,如果平均下來的話,一場大規模戰役所造成的傷亡人數就已然是達到了10萬之多。

而這麼大的傷亡數據,在春秋時期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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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還只是秦國這一個割據政權,同為戰國七雄的其他六個諸侯政權又有哪個是省油的燈呢?更別提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還不是戰國時期最強的。

諸如根據《春秋》所統計出來的戰役數據,春秋時期戰爭大大小小爆發了448次左右,而戰國時期雖然總數量沒有春秋那麼頻繁,但光是大規模戰爭的次數就達到了222次左右。

勝在了戰爭規模上面,自然也就更為慘烈。

結束語

顯而易見,戰國之名,名副其實,禮樂未崩的春秋終究還有那麼一點點“仁義道德思想”在約束。

可到了戰國時期以後,真就變成了“兵者,兇器也”的“殺伐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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