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縣召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會

4月29日,南召縣組織召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會議,縣委政法委分管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宋小峰主持會議,縣委政法委維穩指導科全體人員、各鄉鎮政法委員及維穩專幹參加會議。


南召縣召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會


會議指出,自2010年以來,我縣先後出臺了《南召縣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意見(試行)》、《南召縣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南召縣重大事項風險評估責任問責辦法(試行)》、《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等級評價標準(試行)》等14個文件,細化完善了評估範圍、評估內容、評估程序、結果運用和問責辦法,從制度層面確立了穩評工作的權威性,嚴防“應評未評、評而不實、評而不用”等問題。

會議指出,2017年,我縣設立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專家庫,選聘了46名縣直各相關單位工作經驗豐富、熟知政策法規、善於做群眾工作、精通業務知識、具有中級職稱以上人員任專家庫成員,縣域範圍內的重大決策事項,均由專家庫人員在經過嚴格論證後,拿出穩評意見和處置預案,具體組織推動實施,確保穩評工作科學性、合理性。2019年,我縣共對具有一定社會穩定風險性的17個項目實施風險評估工作。按照“誰實施、誰評估”的原則,將17個項目交由各牽頭部門及屬地鄉鎮分別組織實施。堅決按要求做到了“不評估不實施、要實施先評估”。

會議要求,針對評估中預見的風險,縣、鄉、村、組要四級聯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要無縫對接,綜治、維穩、信訪、司法等資源要有效整合,形成“黨委政府領導、縣委政法委協調、信訪司法部門主辦,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各級調解組織跟進”大調解格局,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實現由“保穩定”到“創穩定”的轉變,助推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全縣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持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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