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是一種權力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做人為什麼要拒絕?”

有個高贊回答頗得我心:“很多時候,‘翻臉’代表著你的底線,保護著你的自尊,代表了在人際交往之中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被尊重。”

正如畢淑敏所言:“拒絕就是一種權利,你那麼好說話,又有誰能體諒你?生活本就不容易,很多時候,你捨棄了自己寶貴的時間,卻被那些利用你善良的人們壓榨。”

與人為善,本是好事,但若是被別人“綁架”了你的善良,就該懂得及時拒絕;懂得退讓,本是智慧,但若是被一再逼迫,就該知道及時說不。

正如孔子在《論語》中所言:“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投我以桃,便報之以李;待我以怨,便報之以直。

看到過一則新聞,說的是一個小夥子,路見不平做好事,扶了一位老人,反而被訛詐。

在警察調取監控還他清白後,小夥子沒有就此罷休,而是選擇起訴這位訛人的老人,要求他登報道歉,並索賠一元。

他在乎的當然不是那一元錢,而是很多跟他有著類似遭遇的人都選擇了不起訴,結果就是壞人越來越猖獗,不懂得收斂。

如果一直沒有人站出來發聲,此類事件只會越來越多,還會有更多無辜的受害者。

後來,雙方達成了和解,小夥子把老人原本準備登報的錢,以自己的名義捐獻給了紅十字會。

愛默生說過:“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否則就等於零。”

一顆良善之心,能夠讓我們的人生變得更加光明。但在此之外,也要懂得給這顆心武裝上“鎧甲”,免受無妄的傷害。

往後餘生,仍願你善良,但記得把握好尺度,掌控好分寸,溫暖他人,也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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