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汽車式起重機是裝在普通汽車底盤或特製汽車底盤上的一種起重機,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分開設置。這種起重機的

優點是機動性好,轉移迅速。缺點是工作時須支腿,不能負荷行駛,也不適合在鬆軟或泥濘的場地上工作,一般適用於公路、橋樑、建築、搶險等工程建設。由於汽車式起重機的特殊性,其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汽車式起重機司機除了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外,還必須取得駕駛證。

(2)汽車式起重機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符合起重時的受力要求;並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3)汽車式起重機啟動前應重點檢查下列項目,並應符合相應要求:

  • 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應齊全完好;
  • 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定;
  •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應添加充足;
  • 各連接件不得鬆動;
  • 輪胎氣壓應符合規定;
  • 起重臂應可靠擱置在支架上。

(4)汽車式起重機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禁止吊裝作業。

(5)吊裝作業前應根據預先調查的地下埋設物情況,在埋設物附近放置安全標牌,以引起注意。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6)汽車式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在怠速運轉3min~5min後進行中高速運轉,並應在檢查各儀表指示值,確認運轉正常後接合液壓泵,液壓達到規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作業。

(7)作業前,支腿應全部伸出,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插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8)作業中不得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時應在無載荷時進行,應先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方或正後方之後,再調整支腿。

(9)起重作業前,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起升高度,並應按起重性能曲線,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應估計吊索長度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起吊空間。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10)起重臂順序伸縮時,應按使用說明書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下降吊鉤。當制動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

(11)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汽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2)汽車式起重機操作過程中,主臂的變幅應平穩,嚴禁猛然起落臂杆。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13)作業時,不應在起吊負荷時進行伸縮臂作業,主臂迴轉時應注意觀察周圍的情況,迴轉前方和吊車尾部不應有人和障礙物。

(14)起吊作業應在起重機的側向和後向進行,向前迴轉時,臂杆中心線不應越過前支腿中心。

(15)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等異常現象時,應在保證作業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重物降至安全的位置。

(16)作業後,應先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使用鋼絲繩掛牢;車架尾部兩撐杆應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並應採用螺母固定;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應插入銷孔,並應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後應鎖住起重操作室門。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17)行駛時,起重機架上嚴禁乘人,應注意行駛路線上的架空電線,橋樑與涵洞的高度和允許載重噸位。

(18)起重機收班時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庫房(場)位置,路途應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車位置)。


汽車式起重機是建築施工中的重要起重設備,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作業的過程中容易發生設備垮塌、起重傷害事故,其作業危險性大,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風險。

為了預防汽車式起重機作業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施工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對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使作業人員提前預知作業中存在的事故易發、高發風險點,降低事故的發生概率。為了提高安全培訓的效果,需要提高培訓課程的針對性和趣味性,從根本上改變培訓內容的表達形式,吸引作業人員自主進行安全知識的學習。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注意事項專題(三)——汽車式起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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