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交警直屬大隊——夜查酒駕不放鬆 直屬交警在行動 】

2020年10月20日17時41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一中隊民警在綠園區岳家大街開展酒駕夜查行動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吉A2XXXR的小型轎車行跡可疑,民警隨即將該車截停進行檢查。

【長春交警直屬大隊——夜查酒駕不放鬆 直屬交警在行動 】

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李某存在酒後駕車嫌疑,遂現場控制李某。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李某呼氣酒精濃度為49mg /100ml,其行為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詢問,李某因酒駕原因駕駛證處於暫扣階段。

【長春交警直屬大隊——夜查酒駕不放鬆 直屬交警在行動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李某因再次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將面臨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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