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書治要》•《史記(下)》《吳越春秋》《史記列傳》(二十)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為丞相。始皇出遊會稽。斯及中車府令趙高皆從。始皇有二十餘子。長子扶蘇以數直諫使監兵上郡。蒙恬為將。少子胡亥從。始皇帝至沙丘。疾甚。令趙高為書賜公子扶蘇曰。以兵屬蒙恬。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於是斯。高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詔。立子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扶蘇劍以自裁。將軍恬賜死。至咸陽發喪。太子立。為二世皇帝。以趙高為郎中令。常侍中用事。”

李斯是楚國上蔡人,任秦國丞相。秦始皇出遊到會稽,李斯及中車府令趙高一同跟隨。始皇有二十多個子女,長子扶蘇因為多次向始皇直言進諫,被始皇派到上郡監督軍隊,蒙恬在那裡擔任將軍。始皇的小兒子胡亥也隨同出行。秦始皇遊歷到沙丘,病得很嚴重,就命令趙高替他寫詔書給公子扶蘇說:“把軍隊交給蒙恬,再到咸陽會合,主持葬禮把我安葬。”詔書已密封好,還沒有交給使者送出,始皇就去世了。於是,李斯與趙高密謀,假裝接受秦始皇詔命,立胡亥為太子。另外他們又偽造了一封遺詔給扶蘇,賜與寶劍令他自殺,同時也把將軍蒙恬賜死。回到咸陽為秦始皇辦理喪事,太子被立為二世皇帝,即秦二世,趙高則被任命為郎中令,常常在宮中侍奉秦二世,掌握了實權。

奸臣小人,禍國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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