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問題是什麼?為什麼直到九十年代才初步解決?

德意志問題是個老問題了,它是拿破崙1806年強行解散神聖羅馬帝國的後果。更確切地說,自那之後出現了三個德意志問題。人們爭論不休的第一個問題是:究竟哪兒才是德國,它的邊界在何處,它管轄著哪些地方?第二個問題是:統一優先還是自由優先?第三個問題:德國真的像人們一直認定的那樣,是歐洲安全或者說歐洲均勢的一個威脅嗎?

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數年前剛解體的舊帝國的替代品:德意志邦聯(der Deutsche Bund)。這個新邦聯的任務是給德意志諸侯和各自由城市一個共同的政治平臺—這種結構既能如他們所期望的那樣使他們鬆散地聚合在一起,又不會妨礙他們行使各自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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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維也納會議》的諷刺漫畫

德意志邦聯要想順利運行,有三個必要條件:其一,德意志空間內的兩強—奧地利和普魯士,相互間必須保持極大的剋制;其二,所謂的“第三個德國”或“特利亞斯”(die Trias)—境內其他的中、小邦國—多少應該團結起來代表其整體利益;其三,德意志邦聯應該為自由思想留下成長的時間。然而,在德意志邦聯之內,只有從1815年到1866年的“德意志雙雄之戰”前的半個世紀的時間裡(雖然因1848—1849年革命而有所中斷)才暫時具備前兩個條件,而且它們在1850年之後也已呈現出越來越不穩固的態勢。至於說第三個條件,則從來也沒有具備過。

1848年革命源自一場反對那些拒絕自由和統一的德意志諸侯的運動。德國的自由主義者和民主主義者想要實現的,是比1789年法國的革命者更為雄心勃勃的計劃。法國的革命者是想把已經存在的民族國家建立在全新的社會基礎之上。而“1848年的那代人”的目標有兩個:他們要讓(輪廓已變得更加清晰的)德意志在成為一個民族國家的同時也成為一個憲政國家。他們忍不住想畢其功於一役,但最終卻力不能逮。

在革命的早期階段,這場運動的推動者們都覺得一個統一的德國毫無疑問地應該包括講德語的奧地利。而直到1848年末才有人意識到,統一是不可能在大德意志框架內實現的,它只有在普魯士統領下的、不包括奧地利的小德意志框架內才能實現。然而,當有人有此覺悟時,實施這樣一個妥協性方案的時機早已錯過:普魯士的反革命勢力已經變得如此之強大,以至於來自霍亨索倫(Hohenzollernkrone)家族的國王與法蘭克福的國民大會之間早已無法再達成一致。

俾斯麥用以解決德意志問題的“小德意志方案”是一次經典的“自上而下的革命”。該方案由三次戰爭構成:1864年德意志邦聯與丹麥的戰爭,1866年普魯士與奧地利之間的戰爭,以及1870—1871年的德法戰爭。此三戰以普魯士的方式回答了1848年提出的統一問題。但自由主義者所提出的自由問題,卻遠沒有在帝國建立的過程中得到解決。儘管1871年的德意志帝國(其前身北德意志聯邦始於1867年)推行了在當時非常民主的成年男子普選制度—以至於當時的德國甚至被視為比英國和比利時更為進步的模範君主立憲制國家,但這個帝國卻根本沒有一個必須對議會負責的政府。只是在“一戰”軍事失敗的陰影下,德國才於1918年以“十月改革”的形式施行了議會制。人們完全有理由說德國的民主化並不是一步到位的:先實現民主化的是選舉權,而政府系統則過了很久才在有限的意義上實現了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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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1918—1919年革命中誕生的魏瑪共和國(Republik Ven Weimar)而言,議會民主制與戰敗同時發生的這個事實是德國民主政體的第一個沉重負擔。民族主義右翼分子可以毫不費力地把德國在戰爭中使用的意識形態挪用過來,繼續宣稱要用“1914年的德意志精神”對抗1789年“自由、平等、博愛”的西方理念。這些“德意志精神”包括:捍衛德意志軍國主義和“民族共同體”,支持一個強大且崇尚社會公正的國家—一些教授甚至將這些東西稱為“德意志社會主

義”。

阿道夫·希特勒,這個平步青雲的極右翼黨派德國民族社會主義工人黨(der Nationalsozialistischen Deutschen Arbeiterpartei)的領袖,事實上是德國民主化不同步的獲益者。在脆弱的議會民主制失敗,並在1930年轉變為一種半威權的總統制之後,此人可以在兩個問題上大做文章:一個是普遍存在的、對議會民主制的憤恨,而且此時民主制僅存一個門面;與此同時,人民從俾斯麥時代起就部分得到的普遍平等的選舉權,因政府已經在1930年至1933年以緊急法令的方式或多或少地被取消了。

納粹黨統治時期是德國最拒斥西方價值規範的年代,它否定了1776年美國革命和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理念。直到德國迎來了自己在20世紀的第二次(這次是徹徹底底的)戰敗,而且俾斯麥所創建的那個統一的德國也灰飛煙滅之後,新的觀念轉化才得以在1945年之後啟程。在德國靠西邊的那一部分,也就是在後來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出現了第二個議會民主政體—這一次是一個能可靠運轉且有自衛能力的民主制度。正如尤爾根·哈貝馬斯1986年在“歷史學家之爭”達到白熱化之際,談及納粹對猶太人實施種族滅絕事件的唯一性時所說的:“聯邦德國對西方政治文化毫無保留地開放”是長期學習和爭論之後的結果。而在德意志的另一部分土地尚在專制統治下,在1989年的“和平革命”到來之前,這樣一種對西方文明成果的好感是無法想象的。在1989年11月9日柏林牆倒塌之後,民主德國的政治環境徹底改變了,於是這種好感也傳到了德國東部。

德意志問題是什麼?為什麼直到九十年代才初步解決?


只要德國還是分裂的,人們就會覺得這一狀況不但是歐洲,也是全球“東”“西”勢力之間維持均勢的保證。聯邦德國堅定地將自己與歐洲共同體和北約綁在一起,而民主德國也如此看待自己與經濟互助會和華約的關係。在這種局面下,分裂的德國不會對外部世界構成威脅。但在1989年秋天民主德國崩潰,並且一個統一的德國再次出現之後,警報聲就響徹許多歐洲國家首都的上空。

1871年2月9日,就在俾斯麥建立其帝國之後不久,英國下議院的反對黨領袖保守黨人本傑明·迪斯雷利就把德—法戰爭稱為“比法國大革命更為重大的政治事件”,因為它徹底摧毀了“均勢”。俾斯麥憑藉其遠見,設法用旨在保證維持現狀的外交政策否定迪斯雷利的這個判斷,但隨後那位熱愛冒險的威廉二世卻更多地證實了這個判斷。1989年至1990年,歐洲均勢再次地動山搖,無論是像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這樣的女政治家,還是像法國總統弗朗索瓦·密特朗這樣的男政治家,都為此而憂心忡忡。

只有外交方面的巨大努力,才能消除德國鄰國因德國問題突然回到國際政治議程之中而引發的擔憂。美國從一開始就認為,解決這個由德國統一導致的疑難的必要條件是讓整個德國都從屬於跨大西洋聯盟。蘇聯願意在此事上讓步,是因為它在經濟和政治上的弱點:如果莫斯科不允許統一後的德國成為(改革後的)北約成員國,那麼它就不能再指望西方(特別是聯邦德國)的全面援助。此時參與的各方都很清楚,重新統一隻有在1945年的邊界之內才能實現,因此波蘭的西部邊界—奧得—尼斯河(Oderund Görlitzer Neiβe)一線—必須成為統一後德國東邊的最終邊界。1990年11月14日由兩個德國與二戰的四大戰勝國在華沙簽訂的《二加四條約》(Zwei-plus-Vier-Vertrag)和另行簽訂的德國與波蘭之間的邊界條約(deutsch-polnischen Grenzvertrag),正是照此辦理的。

在1990年10月3日於柏林愛樂音樂廳舉行的慶祝德國重新統一儀式上,德國總統裡夏德·馮·魏茨澤克(Richardvon Weizsäcker)用下面這幾個簡短的句子就將慶典與這個歷史性的地點聯繫了起來:“頭一次,我們德國人沒有再給歐洲的議事日程製造爭議焦點。我們的統一是和平商定的,沒有強迫任何人。這統一是全歐歷史進程的一個組成部分,此進程的目標是為各民族帶來自由,以及為我們這個大陸帶來新的和平秩序……今天,統一的德意志民族在歐洲的位置已獲承認……歷史上頭一次,整個德國都在西方民主國家中擁有了穩固的位置。”

德意志問題是什麼?為什麼直到九十年代才初步解決?


裡夏德·馮·魏茨澤克

魏茨澤克口中的全歐歷史進程,在1990年9月21日來自34個國家的政府首腦出席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KSZE,簡稱“歐安會”)並簽署《巴黎憲章》(Chartavon Paris)時暫告一段落,出席會議的首腦包括美國總統老布什和蘇聯總統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在簽署《歐安會赫爾辛基最後文件》15年後,各國決定深化各級磋商。為此,它們將設立一個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的外長理事會。

隨著德國的重新統一,自19世紀初以來的德意志問題在全部三個層面上都獲得瞭解決。

首先,可以毫無爭議地確定德國的邊界所在,劃定有哪些地方是屬於德國的國土。由此證明了俾斯麥的小德意志方案是行得通的—儘管此時的領土比1871年時又小了許多。

其次,與俾斯麥的帝國不同的是,這次統一和自由得以同時實現。

最後,威脅歐洲安全的德意志問題也不復存在了:德國永遠放棄了生化武器和核武器,還在全德範圍內大幅裁減聯邦國防軍,這使重新統一的德國不可能再成為一個軍事大國。

以上內容摘自

《西方的困局:歐洲與美國的當下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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