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了,鱷魚、閹雞、上校和我的哥倫比亞小帥哥

哥倫比亞球員哈梅斯·羅德里格斯投奔了恩師安切洛蒂,結束了他在皇馬的球員生涯。回首他在世界盃上光芒綻放,才已經是六年前的事情了。哥倫比亞球星來的時候,是23歲,一個風華正茂的年紀,一個前途無量的年紀。六年過去了,他雖收穫的許多榮譽,但沒有達到人們認同的那個高度。

我對哥倫比亞的瞭解,就是從足球開始的。不是因為伊基塔、巴爾德拉馬和法爾考,而是那個倒黴的埃斯科巴。那時我還不知道哥倫比亞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度。後來我知道了瘋子門將伊基塔,除了蠍子擺尾的撲救,就是被米拉大叔在中場斷球。我將他們視為蠢蛋。再後面是老虎法爾考,然後就是在巴西世界盃,哥倫比亞和日本的比賽中。他晃過日本後衛兩次,然後挑射入網。他的金左腳就像梅西一樣出色。在11年歐冠,梅西面對阿森納時,也有過一次差不多的射門,只可惜最終差了一點。

他在那屆世界盃打進6球,以一箇中場的身份。新世紀的世界盃金靴無一例外都是前鋒,而且最近兩屆都只有五個進球。他最精彩的進球,就是對上屆世界盃的世界波專業戶烏拉圭打進的。他用迭戈·弗蘭式的超級遠射,攻破了烏拉圭大門。那一夜他光芒萬丈,是天下最好的球員。

我對哥倫比亞有更多瞭解,是因為馬爾克斯先生。從他筆下,我知道了哥倫比亞河裡的鱷魚,知道了高傲的鬥雞,知道了奧雷里亞諾上校和香蕉公司。從那時起,我有些難以正視這群哥倫比亞球員,因為看到穿著黃色隊服奔跑的他們,便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些閹雞。

於是,我想盡可能多的瞭解哥倫比亞,因為馬爾克斯筆下的世界實在是太貼近我的生活。結果,就看到了270和梁紅做客局座的那期節目。那一瞬間,我想到j羅,心裡受到了重錘。每個從南美走出的職業球員或許都不那麼容易,但是從哥倫比亞走出來,是最困難的。

在百度百科中,關於j羅的年輕經歷,寫了這麼一句話。“羅德里格斯的叔叔,阿雷依·羅德里格斯(Arley)也曾是麥德林俱樂部的一名球員,也給了小羅德里格斯一個重要的建議:不要玩其他孩子玩的那些玩具”。如果你不瞭解哥倫比亞,你還會想為什麼。

哥倫比亞是被毒品控制的國家之一,這麼說有些過分,但是毒品和黑幫已經滲透了這個國家的階層。在節目裡,270介紹說,黑幫就會給小孩毒品,然後控制他,讓他殺人。所以,其他孩子玩的玩具,不是普通的玩具,而是毒品,槍支,刀具和妓女。

這讓我對哈梅斯更加欽佩。他在我眼裡,不再是一個普通球員。我開始更多的責怪齊達內,弗洛倫蒂諾和科瓦奇,責怪所有不給哈梅斯機會的人。哈梅斯不比皇馬的任何一箇中場差,只是齊達內還沒有想明白要怎麼去使用他。好幾場比賽,大家都說給了哈梅斯機會他不中用。可事實是如此。他哈梅斯擔任右邊鋒,職責是右側拉邊傳中,對他來說是不是正好用反了。或者讓他像梅西一樣內切做球,以他的盤帶能力,肯定也辦不到。哈梅斯的搶點明明是遠射精準,出球快速,並且左側45度的傳中威脅極大。可是齊達內完全不按照球員特點使用,分別就是必須的了。

哈梅斯和伊斯科一直是同位置的競爭者。伊斯科有靈性,更像南美球員,他的盤帶出色,有時能送出一腳妙傳,然而大多數時間不能如此;哈梅斯則是踢得工整,停傳帶射都是上乘,卻沒有必殺絕技。如果伊斯科擁有哈梅斯的左側45度傳中,那麼他將是皇馬雷打不動的主力;如果哈梅斯擁有伊斯科的盤帶,他將是追逐梅羅的球星中最閃亮的那一顆。可惜,他們都不能擁有彼此。

齊達內更偏愛在肋部的持球,從而放棄了哈梅斯。哈梅斯不是一個古典前腰,他是現代型的全能前腰,在他之前的現代前腰代言人,你們肯定想不到,是厄齊爾。他們功能豐富,有不俗的奔跑能力,可以參與到球隊的防守和第一時間的反擊。其實我曾想過,穆帥也該喜歡這樣的球員,去嘗試著用他代替埃裡克森。可是穆帥從未對他感冒過,或許是將他視為第二個奧斯卡了。

哈梅斯為足球付出太多,他實在太不容易了。雖然他收穫了榮譽和金錢,但我更希望他能踢出當初那樣的足球。畢竟他年紀也不小了,他需要在球場上追回曾經的自己。他的意義和形象,對哥倫比亞應該是十分重要的,他能讓更多的孩子遠離毒品、槍支和深淵,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回報,就能過上體面光明並且優越的生活。而不是渾渾噩噩,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整日吸毒嫖娼取樂,在關鍵時刻為黑老大赴死。用短暫的生命去換取這些無意義的東西,根本不去想三十歲之後過什麼樣的生活。

哈梅斯是哥倫比亞足球的明燈。這盞燈從此不再照耀伯納烏了。只希望他永遠閃亮,在任何地方都能閃亮,因為他代表的不只是一個人,還有一股光明的力量。拉美不該成為任人擺佈的棋子,而拉美人民也不該如此。

記得我曾向前女友安利我的主隊,說皇馬都是帥哥,可她不為所動,皆說還不如你呢。唯獨看到哈梅斯時(就是封面那張圖)說,這個小帥哥好帥啊。這才讓我放下了心。哎,如今,他們都離我而去了。說到這兒,我想起一個梗,大家都說讓女朋友,或者說某某的女友今晚穿上死敵的隊服,然後xxx。對此我就特別反感,怎麼這麼和諧的一個事情,到他們嘴裡就變味了,變成了暴力輸出,像洩憤一樣。你們這群人究竟把女友、女人當做什麼了。最起碼,我是肯定不會讓我女朋友穿上死敵球衣的。我們只會穿自己主隊的球衣,那樣才是神聖和美好的。不過,穿球衣的機會太少了,四年多的職業生涯裡也不過五六次。儘管我送了她我退役下來的球衣做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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