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與刑法

偶然在“無訟”上看到艾滋病人相關刑事判例,遂隨便搜索了一下,發現艾滋病有關的判例還真不少,拿出來分享下。


艾滋病與刑法

艾滋病是目前無法治癒的重疾


1、艾滋病患者故意賣淫,構成傳播性病罪。

2012年春節後失足婦女張某被確認艾滋病後,仍然繼續賣淫謀生,後在與嫖客發生性關係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判決張某構成傳播性病罪,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無獨有偶,2007年王某被驗出HIV-1抗體陽性後,於2013年在出租屋內與被害人進行性交易,嫖資為30元,兩人未使用安全套。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人認為王某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王某可能與不特定的多數人發生性關係。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這一點。

傳播性病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上限為死刑。也有人認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然故意傳播,不宜認定構成傳播性病罪,因為艾滋病與刑法第360條規定的梅毒、淋病不可同日而語,前者屬於不治之症。但最高院觀點認為,行為人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仍然賣淫或者與他人合法性行為(情侶、夫妻等),構成傳播性病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以傳播性病罪定罪,從重處罰。


艾滋病與刑法

艾滋病毒在法律上屬於危險物質


2、艾滋病患者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毒,故意不採取保護措施,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屬於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2013年周某在醫院查出身患艾滋病以後,與被害人武某建立戀愛關係,其後兩人同居,在同居過程中,周某並未告知武某其身患艾滋病,而故意不採取保護措施與武某發生關係,致使武某感染艾滋病。法院判決周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認為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毒,即造成他人重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賣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採取防範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

另外,需要提醒各位特殊愛好人士,在“無訟”上以“艾滋病”“傳播性病罪”為關鍵詞,可以搜到1000+的結果。所以,為了自身健康考慮,那種場所少去!

3、利用艾滋病人運輸毒品,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

該案細思恐極的是,被告人劉某組織很多艾滋病人,採用艾滋病人身體藏毒的方式運輸毒品。最終劉某被判處死刑。請問劉某,癮君子的心理陰影面積你計算過嗎?

4、採取注射艾滋病人血液方式殺人的,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陳某與女網友唐某因愛生恨,決定殺死唐某。他的方式是向唐某的身體注射艾滋病人的血液。2007年4月5日,他抽取了艾滋病人的血液後回到武漢。後來網上查到,艾滋病毒離開人體後只能存活三個小時,他於是將血液丟棄,另生一計。他將艾滋病人和唐某騙到一處,準備現採血現注射,最終因故未得逞。


艾滋病與刑法

假冒艾滋病人實施犯罪也屬於犯罪行為


5、在社會盛傳艾滋病人攜帶病毒血液針管扎人之際,行為人在公交車上用鐵錐將他人扎傷,導致社會進一步恐慌和被害人心理傷害,構成尋釁滋事罪。

楊某在社會盛傳艾滋病人扎人,人心惶惶之際,為報復前女友,在公交車上將貌似前女友的女子扎傷。檢察機關以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提起公訴,後法院審理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楊某明知扎針消息,具有製造虛假恐怖氣氛的目的,但屬滋事生非,構成尋釁滋事罪,遂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6、組織艾滋病人至被害人場所,以恐嚇、攔截、拉扯、辱罵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支付錢款或者強拿強要,構成尋釁滋事罪。

7、謊稱自己有艾滋病,咬傷民警妨礙公務,構成妨礙公務罪。2017年癮君子何某在網吧上網時,遇到檢查證件的警察,何某擔心自己吸毒被發現,威脅警察自己有艾滋病,後張口咬傷民警。法院判決其構成妨礙公務罪,判決有期徒刑11個月。

8、假冒艾滋病人領取低保補助金、艾滋病患者定量補助金,構成詐騙罪。

9、謊稱自己有艾滋病,手持針管要求被害人交出錢財,構成搶劫罪。

10、介紹、容留艾滋病人賣淫,只要介紹1人即構成容留、介紹賣淫罪(一般介紹為2人)。組織、強迫累計3名艾滋病人賣淫,即屬於情節嚴重,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11、謊稱有艾滋病,被害人免遭強姦。2013年被告人申某持刀闖入被害人家裡,在申某用刀卡住被害人脖子,準備對其強姦時,被害人謊稱自己有艾滋病,被告人於是放棄強姦。法院判決其構成強姦罪中止。

而另一名被害人就沒有這麼好運了,其在遭遇強姦時,謊稱自己有艾滋病,但仍然被強姦。

12、盜竊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樣樣本,構成盜竊危險物質罪。被告人徐某某盜竊醫院護士臺上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樣樣本,意欲注射自殺,構成盜竊危險物質罪。所以,艾滋病病毒,在法律上屬於危險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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