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被別人拿去辦了網貸,自己卻成了被告,怎麼辦?!

作者:信凱律師事務所

網貸,審批快速,當時放款,對於一些急用錢又不想跑銀行的人來說,網貸是他們最好的選擇。但申請網貸,你好歹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不是,冒用他人身份證辦了網貸,還不按時還錢,讓身份原主怎麼辦?!

身份證被別人拿去辦了網貸,自己卻成了被告,怎麼辦?!

小李就是這樣一位倒黴的被“借用 ”了身份證的苦主,他的身份證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知道哪位“朋友”拿去辦網貸借了不小的一筆錢。

現在貸款已逾期,網貸公司不斷追著小李要他還錢,還威脅要起訴。小李一邊應付對方,一邊又擔心這筆掛在自己名下的逾期貸款會留下徵信汙點,導致他以後買房貸款無法辦理。

面對這飛來一口網貸黑鍋,小李想問,我該怎麼辦?

律師支招:

小李的身份證被他人拿去辦理了網貸的事,要分兩種情況考慮:

第一種,小李將身份證和銀行卡給別人辦理某種業務使用,對方未經他同意,擅自辦了網貸。要根據實際情況看網貸公司本身是否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如果是網貸公司沒盡到義務,小李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種,小李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被別人盜用了,拿去辦了網貸還捲走了錢。那麼這件事的性質轉變成為盜竊案,小李作為受害人,又不是實際的貸款申請人,他沒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和責任。

雖說無論小李的情況符合上述哪一種,他都可以不承擔責任,不用還錢。但還有個因素,會影響小李具體維權的方式——網貸公司是否已經起訴他要求償還貸款本息了。

如果網貸公司還沒有起訴,小李最好馬上向警方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證實實際網貸申請人不是小李,而是由他人拿著小李身份證信息辦理的。拿到這份由公安機關調查來的證據,小李就可以放心地不承擔任何責任了。

如果網貸公司已經將小李起訴至法院了。那麼小李就要向法庭舉證,證明自己和這件貸款案並無關係,身份屬他人冒用,要求法院審理查明自己不是此案的適格被告。

在積極應訴、主張自己權益的同時,也應儘早報警,畢竟這仍然是一起盜用、冒用他人身份證的案件啊。

適格被告是解決具體案件中誰當被告的問題,即在具體案件中,依照法律規定,誰能夠取得或必須以被告的名義進行行政訴訟活動的資格。適格的被告是指對特定的訴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成為被告的資格。

當然,經由律師一解釋,小李的難題似乎迎刃而解了,但要想保證在具體操作中不出錯,建議小李還是請一位專業律師,代自己來處理這其中複雜的法律問題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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