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誣告謀反案

明正德末年,順天府有富戶王大卿,家有資財數千萬,僮僕滿百。名高勢大,遠近欽慕。某日,有賣狗的馬誇雲,託中間擔保人來王家借二十兩銀子,王大卿嫌其無賴,不肯出借。馬誇雲得知後,親自登門拜訪,王大卿絲毫不給面子,還是不借。馬誇雲因此心懷憤恨,口出怨言,思欲中傷對方,過了半月時間,私作匿名文書投到通政司衙門,誣告大卿謀反。

明清奇案之誣告謀反案

狀文如是:“切見本府豪俠王大卿,親下三十餘口,家富二百餘萬。貪心未足,思謀不軌。近三年內,招納門客呂任、曹陶等六十餘徒,皆權謀俠客,暢曉兵機。蓄養家僮武果、元滋等二百餘名,皆驍勇有力,一可當十。又遣譚黼清等以商販為名,四出招軍。伍運等日夜督匠打造兵器。戴迪、郭先等江湖劫掠,一以抄積糧米,一以演習戰陣。外結連各處盜賊,內交通近侍閹宦。部下皆署官銜,呼召皆有暗號。門庭如市,機謀秘密。誠恐一旦禍發,民遭荼毒。欲出名明告,恐身家難保。只得冒死密陳,先事告發。乞轉聞部院,密遣捕拿,按據反跡,殄除大惡,庶廟社不驚,民物無虞。”

通政司接匿名舉報,極為驚異,當即具本奏聞朝廷,消息不脛而走,京城一時風雨欲來,人人震駭。考慮到投告有可能純屬誣告,為免牽連無辜,同時害怕果真有人謀反,以致激起變故,不過數日,朝廷下旨,著順天府即刻嚴捕謀反作亂之徒。既得行文,順天府捕快差役登時傾巢而出,將王大卿一家男女老幼,盡數械繫大獄,然後遍搜王家,卻查無器械、衣甲,狀中所告,均無證據。

順天知府王和甫心疑其中有冤,推測可能有人懷恨誣告,於是提審王大卿本人:“你可曾有什麼仇家?”王大卿頓首分說:“小的日掌家務,交接紛紜,怎麼可能不出差錯,怎麼可能盡得眾人歡心?何況富者眾所仇嫉,利者眾所相爭。如今這世道,小的雖只掌管少量財帛,然心懷怨忿的人必定不少。日前有個訟師馬誇雲,欲貸銀二十兩,小的畏怕其人刁頑,不肯相借,這人便出言怨罵,說我富豈能常保,此亦算是結下一怨。”

明清奇案之誣告謀反案

王知府聞言,心中已然有些分明,因此藉以它故,將馬誇雲傳喚到堂,取了他的供款筆跡,暗與匿名狀比對,字跡皆同,幾無差別。王知府即令左右上刑,冷笑道:“你為何誣陷王大卿謀反?這誣告之罪你可自行擔待!”馬誇雲見事敗,無法抵賴,只好承認自己因向王大卿借錢被拒,所以捏造圖謀造反的罪名嫁禍於他。

王知府認為馬誇雲兇性老奸,多年從事羅織罪名、顛倒是非的訟師職業,以教唆不法、鑽空律條為活計,睚眥必報,含沙射影,“狐詐鷹楊,難窮其險健;鼠牙雀角,莫喻其奸欺”。其誣告王大卿謀反,以致京畿震動,人心惶惶,差點釀成因“莫須有”、“意欲為”而誤殺良善的冤獄,誣告依律反坐,因此擬處馬誇雲大逆之罪,以明正典刑。

判決上報刑部,行文批覆定案,王大卿一家無罪釋放,馬誇雲誣告反坐,罪應斬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君子為人處世有原則底線,不屑勾心鬥角;小人則整天盤算個人得失,一旦有人對他不利,就絞盡腦汁打擊報復,他們最擅長的是造謠生事、挑撥離間。許多人不懂如何與小人相處,針鋒相對,只會給自己埋下巨大的隱患。上述誣告謀反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僅僅因為區區二十兩銀子,對資財千萬王大卿來說,可能也就看場戲、打個賞的事,不料卻得罪了訟師馬誇雲,一家老小都因此吃了牢飯,所幸知府王和甫明察,否則牢飯難免成了滅門斷頭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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