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本溪,地處遼寧東部,物華天寶,人傑地靈。

這裡山清水秀,景色宜人,峰巒疊嶂,河流縱橫,山、水、洞、泉、湖,應有盡有,

素有“燕東勝境”之美譽。

本溪的歷史非常久遠,1939年,成立本溪湖市,即現在的本溪市。

本溪的現代史,繞不開一個人---一個日本人!與個日本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他就是本溪現代工業的奠基人、本溪現代城市格局的奠基人 — 大倉喜八郎。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大倉喜八郎

大倉喜八郎1902年開始在朝鮮和中國的積極投資。

開始興辦南滿洲鴨綠江製材公司,撫順湖煤鐵公司,本溪湖煤鐵公司等。

在日本國內開辦啤酒、皮革、化工、制麻等大企業。

1911年組成株式會社大倉組,構築了大倉財閥的基礎。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後,曾以江蘇省鐵路為擔保,貸款給孫中山300萬元。

大正4年(1915)授男爵。

本溪湖煤鐵公司創建於一九O五年十二月的大型的工礦企業;比"滿鐵"的創立還要早一年。

直到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投降,日本帝國主義把持控制本溪湖煤鐵公司共四十年。

大倉喜八郎作為一個商人在不經意間,為本溪歷史書寫了濃重的一筆。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溪湖區政府大樓和樓後的東山 (日偽時叫誠忠山)

中國人需要一個正確的歷史觀!需要一個正確的態度來看待歷史!

歷史已經過去,但是如何記錄這段歷史是歷史學家的事情!

我們可以在地方誌中避而不談,可以對大倉喜八郎挖墳掘墓,但是這樣做並不能抹去這段歷史!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日偽時期的本溪湖市政府樓和樓後的東山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日偽時期的本溪湖市政府樓和樓後的東山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這張老照片告訴我們:在遼寧本溪,溪湖的東山(誠忠山) 最高處很早以前建有一個異國風格的建築物。

它就是中日合資本溪商辦煤鐵公司投資創建者日本人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對大倉喜八郎我們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評價!

他應該是本溪湖城市規劃和建設者主導者。

中日合資本溪商辦煤鐵公司 “九一八” 後改為偽滿洲國本溪湖煤鐵公司。

他被譽那個時代日本偉大的實業家。當時到本溪湖的日本人都會去拜謁他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到本溪湖的日本人拜謁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從溪湖後石上山,在長滿荒草雜樹的溪湖東山的山頂上,

你可以看到莊嚴的文物保護石碑和散落荒草雜樹中零亂的建築大石塊,

這就是一九六六年推倒的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遺址。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從溪湖 後石上山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下圖是大倉喜八郎和他老婆在日本東京都護國寺的墳,

它和溪湖東山上的遺發冢建築風格是不是很相似!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在日偽時期,日本統治者在本溪湖,凡是建設重要的、有標誌意味的建築物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它都建在臨街可以俯視本溪湖廠礦或居民區的小山包上!

比如當時的鶴友俱樂部,

它是建在臨著溪湖主馬路永利街(溪湖路)、洋街(民主路)的順山小山頂上,

既可以俯視本溪湖煤鐵公司的廠區,而讓中國人仰視看到日本人高高在上!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本溪湖 東山 鶴友俱樂部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本溪湖 東山 鶴友俱樂部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本溪湖 東山 鶴友俱樂部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本溪湖 東山 鶴友俱樂部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也是如此,

建設在可以俯視煤礦、火車站、中國商業街、行政區的東山頂上,

他們傲慢的俯視著本溪湖這片土地,而讓中國人總是仰視日本人的遺發冢高高在上!居心何其歹毒!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考大倉喜八郎的遺發冢

聲明:

本人閒來無事,意在瞭解和學習本溪的歷史,幾多文字非學術論文!

論文是對自然、社會、人文科學諸領域中的問題進行探討、研究,表述科學研究成果的文章。

本人所寫文字隨筆而已。

本文老照片來源於網絡;現代照片為本人現場拍攝。

文中歷史典故數據來源:市檔案局( 發佈時間:2018-12-06 ),大倉喜八郎其人一文;

有不當之處歡迎朋友們批評指正!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 @奈何Gz 刪除,謝謝!

歡迎 關注 留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