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PlusToken為何會被指控傳銷犯罪

作者:

曾傑律師,金融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所高級合夥人暨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

盧捷培,廣強律所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研究員


每一起傳銷類案件,都有它值得研究的地方。


PlusToken案二審宣判,對於這樣一起大案本身而言,算是塵埃落定,但是對於傳銷類犯罪本身而言,對數字貨幣類金融犯罪而言,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節點,對於這類案件分類,相關行為的定性,具有很好的研究價值。


PlusToken涉嫌傳銷犯罪的主要關鍵點是什麼?


評判一個行為或者一個平臺是否涉嫌傳銷,要觀察其整體的商業或者運營模式,是否涉嫌傳銷,或者傳銷犯罪,則有幾個非常重要的核心條件。


第一,是否存在金字塔結構——PlusToken的賬戶等級制度


根據法庭的調查,PlusToken參與者的主要盈利方式是提升自身賬戶等級,而提升的手段則是“拉人頭”,只要拉到足夠的人參與投資,就可以升級自身賬戶從而獲得更多的返傭與分紅,PlusToken賬戶可分為大戶、大咖、大神、創始等幾個等級,每一級在鏈接收益之外,還可以獲得額外返傭。


解析:PlusToken為何會被指控傳銷犯罪


第二,金字塔結構下,是否存在層級性的返利制度——Plus token的鏈接收益


根據對傳銷制度的判定,傳銷制度不僅僅在外觀上呈現金字塔結構,在金字塔結構內部還會存在層級性的返利制度,也就是團隊化的計酬制度。相關的參與者或者是會員,可以通過下級人員不斷的發展人員或者是銷售產品,獲得更多的動態性的收益。從PlusToken錢包宣傳的制度上看,會員們的收益可以分為直推收益和鏈接收益兩種形式。直推收益就是直接拿智能狗搬磚的收益,而最讓平臺方引以為傲的是他們的“裂變法”,通過發展下線,獲取收益,也叫鏈接收益。


第三,是以銷售商品為目的,還是以拉人頭為目的——搬磚套利是否真實存在


傳銷分為詐騙式的傳銷犯罪以及非法經營式的傳銷行政違法,兩者的區分,主要看一點:相關傳銷模式是以拉人頭收取入門費為主要目的,還是以銷售具體的、真實的、有價值的商品為主要目的,這是區分傳銷違法和犯罪的關鍵區別。


而回到PlusToken案件裡,最關鍵的點,就是看其是以提供儲存-委託投資搬磚套利為主要服務目的,還是以拉人頭賺取入門費、投資金額為主要目的。


PlusToken錢包裡附帶的電子智能狗應用,當用戶將數字貨幣存在該錢包裡,電子智能狗每天會幫助用戶搬磚獲取額外的收益,而所謂的搬磚就是低買高賣、賺時間差。


解析:PlusToken為何會被指控傳銷犯罪


平臺宣稱在全球200多個交易所利用價差高賣低買套利,收益天天到賬,本金和收益隨時變現,收入不封頂。根據此前北京商報記者從一位推薦人處獲悉,在PlusToken錢包裡存入500美元的數字貨幣就可開啟機器人智能狗搬磚套利,月收益10%以上,創建大小錢包綜合收益月利率可以達到30%以上。


在數字貨幣市場搬磚套利的行為並不少見,但是,這種投資行為能否真的達到如此高的收益率,或者說相關資金是否真實的投入到了所謂的搬磚套利模式中,都不足以支持如此高額的返利和收益承諾。


如果搬磚套利活動,本身不足以支持整個模式的正常返利,那返利的來源就是來自於新進入會員支付的數字貨幣,也就是入門費或者投資金額,那就會成為一個龐氏騙局。這種龐氏騙局模式的存在,就是傳銷模式,構成犯罪的關鍵。


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相關的搬磚套利行為根本不存在,或存在重大的虛假性,那麼用戶最開始投入的相關資金以獲取收益的套利模式,實際上並不具有商業上的可行性,用戶所存入的資金或支付的資金類似於傳銷犯罪中的支付入門費。


但是這裡面支付入門費又存在一個問題,PlusToken 是以去中心化錢包為業務起點,錢包業務,基本功能就是存儲,而不是支付。用戶把數字資產存入到錢包後,其本人依然擁有相關資產的所有權。當然錢包還會提供一個增值服務,就是利用錢包裡面的數字資產去進行投資,也就是搬磚套利。這種從存儲到委託投資行為的變化,在一些傳銷類或非法集資類案件中也並不少見。


因此,如果單獨評價這一種數字錢包的增值服務,承諾收益的行為,更合適的罪名應該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這種服務本身並不存在,或服務存在重大的虛假性,也可能定義為集資詐騙罪。


當然也考慮到在這類案件中,大量的數字貨幣或相關資產被用於用戶返利,而且是通過層級化的返利架構給予相關會員相關收益,因此很多辦案機關依然會把這類案件定性為傳銷類犯罪。


(以上內容系廣強律師事務所非法集資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曾傑律師、研究員盧捷培對相關數字貨幣案件刑事責任問題所進行的分析與解讀,希望對刑事辯護提供有益的幫助,歡迎廣大同行提出批評與建議,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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