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速裁庭妥善處理幾起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

近日,新城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嚴格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精神,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充分運用該意見指導庭審,快捷高效解決糾紛,取得良好效果。

由於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服務、銷售、運輸、娛樂等行業均受到重大沖擊,由此而產生了大量的訴訟案件。基於此,2020年4月16日,最高院作出《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對各級法院處理涉疫情案件作出指導。意見明確表明:要充分發揮司法調節社會關係的作用,積極參與訴源治理,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堅持調解優先,積極引導當事人協商和解、共擔風險、共渡難關,切實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要平衡各方利益,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速裁庭法官在深入學習上述指導意見精神後,積極在辦案過程中加以實踐應用,更好地促成了雙方和解,更快速地推進了案件審理進程,效果顯著。

01原告王某訴西安市某健身俱樂部服務合同糾紛一案

王某於2020年1月6日與被告簽訂服務合同,約定原告支付999元服務費用,被告提供12個月的健身服務,後雙方又簽訂補充協議,原告又向被告支付6240元服務費,由被告提供原告24節私教課程。後因被告單方解除了與原告的合同,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退還服務費。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後第一時間與被告取得聯繫,瞭解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被告一直無法正常營業,現經營困難,僅能退還原告部分費用。承辦人將此情況告知原告並多次電話與原、被告溝通,促使雙方互諒互讓,最終被告將部分款項退還原告,原告申請撤訴結案。

02原告畢某訴被告陝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原告將其房屋租賃給被告使用,因受疫情影響,2020年2月的房租已部分減免,但被告因經營原因造成拖欠。原告起訴後,法院告知雙方在特殊時期應當共擔風險、共渡難關,最終被告將拖欠房租支付原告,雙方握手言和。

以上兩案受理後均不足半月即調解並給付完畢。

新城法院速裁庭妥善處理幾起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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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郝倩

供稿:速裁庭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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