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的“地板價”,國內油價為啥不做調整?

4月15日國內成品油調價窗口將再次開啟。按照《石油價格管理辦法》,

本輪週期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原油均價低於40美元/桶的“地板價”,國內油價將不作調整,這也是連續第二次不調整。未調整部分將按照規定,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回顧以往,在2016年的國際油價下跌中,國內成品油調價曾因“地板價”機制出現“六連停”。

最近,受歐佩克+緊急會議結果影響,國際原油價格有所波動。北京時間4月13日凌晨,由沙特主持召開的歐佩克+緊急視頻會議結束。與會各國最終達成減產協議,今年5月至6月的減產規模為日均970萬桶,7月至年底減產規模將降至每日770萬桶,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減產規模將降至每日580萬桶。這是歐佩克+機制成立以來達成的最大規模減產協議。

協議達成後,國際油價應聲上漲,可又低位運行。截至發稿,美國WTI原油期貨價格和英國布倫特原油期貨價格均未超過40美元/桶這一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控的“地板價”,這意味著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繼續擱淺,國內車主的加油價格不會發生變化。

為什麼要設置“地板價”?

自3月初以來,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下探,最近雖有波動,但仍處在低位。相比之下,國內成品油價格保持穩定,僅在3月17日下調,之後就受“地板價”保護,維持至今。有車主提出,為什麼要設置“地板價”?

國家發改委在2016年公佈“天花板價”和“地板價”時曾進行過解釋:“我國既是石油進口和消費大國,也是石油生產大國,油價過高或過低都會對經濟產生不利影響。油價過高,會加大用油行業和消費者負擔,影響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油價過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進口和供應成本,但由於我國石油資源稟賦差、生產成本高,長期看會導致國內原油產能萎縮,削弱我國石油自給能力,使我國已達60%的石油對外依存度快速並大幅上升,不利於保障能源安全。另外,過低的油價不利於資源節約使用和治理空氣汙染,也不利於能源結構調整和新能源發展。”

國家發改委還對“地板價”設定為40美元/桶做過解釋:“是綜合考慮國內原油開採成本、國際市場油價長期走勢,以及我國能源政策等因素確定的。據相關機構統計,國際主要石油企業的平均原油生產成本在每桶40美元左右,因資源稟賦等原因,我國原油生產成本更高。生產成本是決定國際油價長期走勢的主要因素。目前看,將每桶40美元設定為調控下限是合適的。”

業內人士解讀說,“天花板價”和“地板價”都是為了減輕國際市場油價過高或過低對國內市場的負面影響。設置“天花板價”,能維護車主和消費者利益,在國際原油價格大幅上漲時,避免國內成品油價格漲幅過大;設置“地板價”,有利於維持石油行業上下游企業的正常運轉,保證正常市場供應。當觸發“地板價”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作為風險準備金,上繳國庫,主要用於節能減排、提升油品質量、保障石油供應安全等方面。

為什麼不同國家地區油價不同?

還有車主問,為什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成品油價格相差較大?

對此,記者查詢全球汽油價格網(globalpetrolprices)發現,根據4月6日數據,世界上164個國家和地區的平均汽油價格為每升6.70元人民幣。中國香港的油價在164個國家和地區中最高,平均汽油價格為每升15.28元;中國內地的汽油價格相對較低,排在第100位,平均汽油價格為每升5.91元。

業內人士分析說,所有國家和地區在國際市場上以同樣的價格購買石油,但最終成品油價格有差異,主要是因為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汽油稅收和補貼不同,汽油稅收和補貼體現了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宏觀調控及能源政策導向。

具體來看,對成品油徵稅是能源管理的有效手段。成品油屬於不可再生資源,消費時又會汙染環境,所以通過稅收槓桿,有利於控制消費總量,推動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比如,歐洲國家的油價普遍較高,這是因為歐盟國家主張節約能源,鼓勵清潔能源,所以對成品油施以重稅,稅收佔比高達50%以上。其中,荷蘭的燃油稅最高,佔到油價的60%。

再比如,日本和韓國的原油幾乎完全依賴進口,政府為了節約資源引導消費,也對成品油實行高稅政策。

在所有國家和地區中,美國屬於不產油但油價較低的國家。根據全球汽油價格網數據,汽油平均價格為每升4.32元。這是因為美國將低能源價格視作促進工業發展的基礎,所以一直實行低油稅政策。

年內油價變動一覽:三跌四擱淺

2020年,國內成品油調價已呈現“三跌四擱淺”的格局。截至4月15日,今年共有7次調價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國內成品油價格下調。截至本次調價,汽油價格累計每噸下調1850元,柴油價格累計每噸下調1780元。

油價低於40美元/桶的“地板價”,國內油價為啥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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