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男友趁你睡覺時

偷偷轉走你的錢

找一個知心愛人怎麼這麼難

這樣的現男友肯定要變前男友了

該如何追回這筆錢呢?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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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2020年1月12日凌晨,男朋友趁我睡著時通過短信重置了我的網貸軟件密碼,借走了三千元轉到他的賬戶。現在我已經報警並且還有他在公安局承認盜刷的錄音及欠條。但是他現在還不上錢,我要通過什麼方式才能要回錢呢?

A1:

你好!你男朋友的行為屬於盜竊,其違法所得應當退賠。

根據你的陳述,你的男朋友趁你睡著通過轉賬的方式竊取你網貸賬戶三千元,屬數額較大,其行為涉嫌盜竊罪,本應受到刑事處罰。你的男朋友雖然在公安機關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且簽下了欠條,但是不影響對其已構成盜竊罪的認定。對於其盜竊所得的三千元,一般來說,應當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責令其退賠。

根據你的描述,公安機關並未對該案按刑事案件處理。鑑於此,你可以根據手上的欠條、錄音或者報警記錄、筆錄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償還三千元。如果法院認為屬於民事案件,將會作出裁判,生效判決後你男朋友仍拒絕判決履行的,你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如果經審查認為你男朋友涉嫌刑事犯罪,不會直接受理和處理刑事案件,而是會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移送犯罪線索,由公安或者檢察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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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女子婚後因為家庭關係不和想離婚,男子不同意。後回到孃家經人介紹與另一男子再組建家庭,並且有了孩子,這一定構成重婚罪嗎?女子的戶口一直在原結婚地,女子要怎麼樣才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呢?必須要前夫同意嗎?女子之後的婚姻受法律承認嗎?

A2:

你好!女子有可能構成重婚罪。戶籍遷移需要戶口本原件,一般不需要男方同意。女子與後者的關係如果屬於重婚,則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根據你的陳述,女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組建家庭,生育子女。如果你所稱的與他人組建家庭,是指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是與他人又辦理了結婚登記,則構成重婚。當然,如果女方只是與他人同居,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不構成重婚。

對於女方與後者的“婚姻”是否受法律承認。如果女方前一段婚姻未經合法程序解除,那麼其與後者共同生活即使不構成重婚,也是《婚姻法》禁止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關於戶籍遷移,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對於公民辦理戶口遷移的,需要公民提供有效的戶口簿原件(完整戶口簿)核對公民相關的戶籍信息。因此女方需辦理遷移,一般不需要男方同意,除了要有遷入地許可,還需要提供戶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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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結婚五年,育有一兒一女。感情不和,婆媳不和,女方想提出離婚,男方很大幾率會不同意,怎麼協商?現有一份工作,想要女兒的撫養權。家在農村,之前五年中都在家帶孩子沒有工作,可以要求補償嗎?女方手裡有外債兩萬元,大都是男方欠的,男方另外還有借款,但女方不知具體數目。請問該怎麼協商?

A3:

你好!建議在雙方同意夫妻關係解除的基礎上,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財產補償等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雙方自願且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協商處理,併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二是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男方不同意協議離婚,你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

關於補償,《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如果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夫妻之間的財產分配,你的補償要求難得到支持,但是你仍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關於撫養權,考慮到有兩個小孩,法院一般會判夫妻各直接撫養一個。能否爭取到女孩撫養權,主要看女孩隨誰生活更加有利於成長。

關於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你所說的“外債”,如不屬於你的丈夫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或債權人也不能證明夫妻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你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如果不屬於以上情形,你就需要與你丈夫一同承擔。你們可以在離婚協議中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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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我跟我前妻是在2014年認識,2016年4月1日結婚。婚後有個兒子三歲多了,由於某些原因還沒拿結婚證。去年7月份她在網上打遊戲認識了一個男的,就跑到人家那裡不回來了,對孩子不管不問,在去年的12月份又跟別人結婚了。我想諮詢下,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嗎?可以起訴她要求支付兒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嗎?

A4:

你好!女方不構成重婚,你可以以兒子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女方支付生活費和教育費。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尚未經法律程序解除,才是有配偶的人。據你的描述,你和女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你們之間不屬於夫妻關係,因此女方離家後與他人領證結婚的行為,不構成重婚。

雖然你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在同居期間生育子女,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權利。由此,你可以作為兒子的法定代理人起訴要求女方支付兒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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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11月1日在某網購平臺購買空調一臺,諮詢客服表示雙11價錢不會低於此價錢,並承諾買貴就賠。後來發現雙十一限時搶購比1日便宜200元,商家以雙11是限時搶購不參與保價為藉口不履行承諾。沒想到沒過幾天又降價了,商家還是以各種理由不賠差價。請問限時搶購就不算是正常消費了嗎?我該怎樣維護權益呢?

A5:

你好!你可以向電商平臺和消費者協會或價格主管部門投訴。

網購平臺的商家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購物體驗,推出保證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格為一段時間內最低價的“保價”政策。同時,商家有時會列出一系列不適用“保價”的條款,限時限量超低價優惠往往都被商家列為不支持保價的情形,並進行提示說明。在這種情況下,商家的行為,不屬於違約。假如商家沒有進行上述提示說明或作出相關價格承諾的,同時又宣傳商品“保價”,之後卻降價的行為,則可能涉嫌價格欺詐。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在諮詢客服時,客服明確表示雙十一價格不低於你的購買價,並承諾買貴賠,商家應按合同履行此承諾。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在銷售商品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屬於價格欺詐情形。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你除了要求賠差價外,還可以要求商家給與商品價款費用的三倍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對商家違規行為,考慮維權成本問題,建議可向電商平臺、消費者協會或價格主管部門投訴,要求予以整改並要求賠償。

感謝值班律師:

男友趁我睡覺時用我手機網貸3千元轉到他賬戶,我該如何追回呢?

李琳(廣東廣州)

金錢最壞的功能是腐蝕感情

金錢最好的功能是辨認愛情

編輯 | 塔娜(實習)

法務 | 鄭俊宇 張晨(實習)

維護 | 韓昕林

主編 | 王秀敏

歡迎轉載,共同普法,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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