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公路恢復收費了

交通運輸部關於恢復收費公路收費的公告

經國務院同意,恢復全國收費公路收費。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復收費時間。自2020年5月6日零時起,經依法批准的收費公路恢復收費(含收費橋樑和隧道)。

二、繼續落實法定免費通行政策。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軍隊車輛(含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和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繼續享受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優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置專用快捷通道,加強現場通行秩序引導維護,保障疫情防控等應急運輸車輛優先便捷通行。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0年4月28日

恢復收費後,收費公路如何計價?

交通運輸部回應

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從2020年2月17日零時起,全國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免費政策實施以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堅決服從疫情防控大局,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免費不免服務,有力促進了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秩序恢復,取得良好社會效果。經國務院同意,從5月6日零時起,全國收費公路將恢復收費,現將大家比較關心的一些問題簡要介紹如下:

  1、收費公路從什麼時候開始恢復收費?

  經國務院同意,從2020年5月6日零時起,經依法批准的收費公路恢復收取車輛通行費。其中,開放式收費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封閉高速公路以車輛通過出口車道的時間為準。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軍隊車輛(含武警部隊車輛),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以及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繼續依法享受免交車輛通行費政策。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應急運輸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是否繼續享受“三不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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