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涉及重大仲裁事項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14 證券簡稱:羅平鋅電 公告編號: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3月4日在公司指定媒體披露了《關於涉及重大仲裁事項的公告》(詳見公告編號:2020-014),對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通基金”)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的與公司合同糾紛仲裁案的基本情況進行公告。近日,公司接到昆明仲裁委員會通知,財通基金向昆明仲裁委員會提交了變更仲裁請求申請書,對仲裁請求作出變更。現公司依據其請求變更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有關的基本情況

原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投資差額損失,暫計至2019年12月5日為人民幣15,603,337.29元;

2.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合計人民幣18,700.72元;

3.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投資差額損失及佣金和印花稅產生的利息損失,暫計人民幣30,939.65元;

4.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律師費人民幣250,000元;

5.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變更後的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投資差額損失,合計人民幣15,258,284.54元(2018年6月26日賣出股票投資差額損失6,198,185.19元與2018年6月26日未賣出股票投資差額損失9,060,099.35元之和);

2.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合計人民幣17,584.86元;

3.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投資差額損失及佣金和印花稅產生的利息損失,共計人民幣96,961.12元,其中:

(1)以人民幣6,215,770.05元(2018年6月26日賣出股票投資差額損失與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之和)為基數,自2017年1月23日(買入日)至2018年6月26日(該等股票賣出日)止共計519日,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0.35%計算,利息為人民幣30,934.10元;

(2)以人民幣9,060,099.35元(2018年6月26日未賣出股票投資差額損失),自2017年1月23日(買入日)至2019年2月22日(該等股票可賣出日)止共計760日,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0.35%計算,利息為人民幣66,027.03元;

除仲裁請求變更外,其餘本案有關仲裁申請人、被申請人、仲裁案件的事實及依據均未改變。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三、本次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由於本次仲裁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仲裁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風險提示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

《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發佈的信息披露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仲裁請求申請書》變更後(案號:昆仲受字(2020)01003號)。

特此公告。

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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