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企業名義接項目 安徽一公司被舉報

近日,記者接到永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暢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輝反映,安徽亳州市瑞特風光發電項目以假招商騙取項目工程進行非法施工與民間借貸,給河南永暢公司帶來鉅額經濟損失和司法訴訟。

冒用他人企業名義接項目  安徽一公司被舉報

據瞭解,永暢公司成立於1965年,現有職工1400多人,具備國家一級建築施工資質且年納稅額近億元的民營企業。2013年至2104年期間,因他人非法設立永暢公司亳州分公司並冒用永暢公司名義投標承接亳州市政府招商引資的亳州瑞特風光發電項目,給永暢公司造成近三千萬元的經濟損失,企業瀕臨破產。

據永暢公司反映資料顯示,2013年4月份,張振華夥同趙殿柱、王貞義通過孫貫軍聯繫上王繼強,並從王繼強處以20萬元購得其私刻的永暢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李輝的印章以及偽造的永暢公司相關企業證件。張振華等人利用從王繼強處取得的上述印章和資料在亳州市註冊成立了亳州分公司,張振華任亳州分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趙殿柱任亳州分公司副總經理,王貞義任亳州分公司業務經理。

亳州分公司非法成立後,張振華等人為謀取非法收益於2013年5-6月份又私刻了永暢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李輝的印章,冒用永暢公司名義承接了位於亳州市亳蕪工業園區內的安徽瑞特磁懸浮風光發電廠機組項目工程,並於2013年7月12日利用私刻永暢公司印章和法人章與安徽瑞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簽訂後,張振華等人繼續冒用永暢公司名義與亳州市欣鶴混凝土有限公司簽訂《亳州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與趙春峰、梁修豹簽訂《鋼材採購合同》,騙取他人向其供貨。

同時,張振華等人以工程項目建設為由,多次以永暢公司名義和亳州分公司名義分別向亳州市不特定人群借款,金額高達幾千萬元。後因張振華等人不歸還借款和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債權人先後將永暢公司和亳州分公司列為被告進行訴訟,致使永暢公司因張振華等人的違法行為承擔近3000萬元經濟損失。永暢公司隨即向亳州市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但僅張振華以涉嫌私刻印章罪被刑事立案偵查,但其他人和其他犯罪至今未能立案。

永暢公司代理霍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太和縣人民法院(2018)皖刑初433號生效刑事判決書認定張振華在申請註冊成立永暢集團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時所使用的公司印章以及法人代表李輝的私章均系偽造。

同時,張振華在申請設立亳州分公司提供的永暢集團有限公司章程是虛假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亳州分公司應當予以撤銷公司登記。

永暢公司在2014年知曉亳州分公司存在後,立即向亳州市工商局(現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亳州分公司系虛假材料設立並要求撤銷亳州分公司。亳州市工商局經調查後於2015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撤銷了河南永暢亳州分公司。但是在2017年,亳州市工商局又作出撤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通知。2019年,亳州市監局再次對永暢集團亳州分公司又做出吊銷行政處罰決定。

亳州市監局先後撤銷和吊銷兩次截然不同的處罰決定,遭到了永暢公司的質疑,認為其存在嚴重違規行為,並直接導致了永暢公司鉅額損失以及企業瀕臨破產的境遇。

冒用他人企業名義接項目  安徽一公司被舉報

李輝還告訴記者,張振華等人冒用永暢公司名義承建的位於亳州市亳蕪工業園區內的安徽瑞特磁懸浮風光發電廠機組項目工程系亳州市政府招商引資項目,該項目建設單位安徽瑞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系何臨安用來集資詐騙的“空殼”公司。而亳州市政府在招商引資時,未對瑞特公司進行深入調查瞭解,便給予其土地開發。據介紹,安徽瑞特磁懸浮風光發電項目至今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據悉,河南永暢公司多次向媒體投訴後,引起國內媒體進行報道後,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至今沒有回覆社會民眾關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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