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稅局原局長楊天然、原副局長羅濤嚴重違紀被“雙開”!

湖北省地稅局原局長楊天然、原副局長羅濤嚴重違紀被“雙開”!

湖北省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天然被"雙開"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天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楊天然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擔任恩施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搞“小圈子”,在換屆過程中搞非組織活動,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口是心非、陽奉陰違,表面上表態擁護省委對恩施州的人事安排決定,卻私下非議、表達不滿,轉移隱匿涉案款物,串供堵口,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謀取公務員身份;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非法佔有下屬單位及個人為其建造私房及配套設施所開支的部分費用,公款送禮;違反工作紀律,接受事故責任單位的請託,違規干預和插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工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法律規定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涉嫌瀆職犯罪。

楊天然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毫無黨性觀念和組織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頂風違紀、我行我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楊天然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湖北省地稅局原局長楊天然、原副局長羅濤嚴重違紀被“雙開”!

湖北省地稅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濤被"雙開"

近期,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對省地稅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武漢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羅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羅濤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得知組織調查後,不是主動向組織說清問題,爭取寬大處理,而是向“大師”求符化解,隨身攜帶“保命護身”的符咒以保自己不被組織查處,與他人串供堵口,轉移隱匿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業主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等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幹部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羅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貪圖奢靡享樂,特別是在黨的十八大後,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羅濤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分別受賄77次、58次,湖北兩廳官被"雙開"

湖北省紀委通報5起執紀審查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作風問題無小事,違法始於違紀。中央紀委和省委反覆強調要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近期,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發現並嚴肅查處了一批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案例。現將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

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委員、省楚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吳順發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05年至2017年期間,吳順發先後77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購物卡,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同時,吳順發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2017年7月,省紀委、省監察廳分別給予吳順發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原主任(局長)周松青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7年4月期間,周松青先後58次收受黨員幹部所送禮金。同時,周松青還存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2017年7月,省紀委、省監察廳分別給予周松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武漢市委原委員、武漢化學工業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家喜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旅遊等問題。

2010年至2016年,黃家喜在武漢市青山區及化學工業區任職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2015年4月3日至6日,應黃家喜要求,武漢某私營企業董事長黃某某購買機票並陪同黃在溫州、青田、杭州等地遊玩,購買用於雕刻印章的石材和工具。黃家喜在浙江期間未支付任何費用,由該企業支付。同時,黃家喜還存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2017年7月,省紀委、省監察廳分別給予黃家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

武漢市總工會原黨組書記、副主席雷騰芳藉機公款旅遊、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送禮等問題。

2014年至2016年,雷騰芳兼任武漢工運研究會、武漢工運博物館主要領導期間,以出差考察為名或借學習考察之機,先後5次帶領工作人員赴西安、敦煌、廣州、哈爾濱、延安、開封等地旅遊景點遊玩,並公款報銷旅遊費用。2014年3月、4月,雷騰芳先後兩次安排財務人員,以虛開會務費、住宿費、餐費發票的方式套取公款,用於發放幹部職工春節、國慶節“過節費”及本人請客送禮。同時,雷騰芳還存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2016年12月,雷騰芳已退休。

2017年5月,武漢市紀委給予雷騰芳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

隨縣財政局預算科原科長萬光收受禮金、油卡,安排其他單位或他人報銷、支付個人費用等問題。

2013年至2016年期間,萬光借撥款之機,先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油卡等款物。2013年至2016年期間,萬光將本人購買茶葉、土特產、菸酒以及車輛維修、購買電腦耗材等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安排需要他在預算、撥款等事項上給予支持和幫助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報銷。同時,萬光還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

2017年4月、5月,隨縣紀委、監察局分別給予萬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 |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湖北省紀委監察廳

編輯 | 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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