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另一面,雖然相愛,但又相互嫌棄

想起前兩天微博上那個熱門話題——

嫁給愛情和嫁給金錢的婚姻,哪一個更長久?

有人說,嫁給愛情吧!畢竟沒有愛的婚姻就等於一潭死水。

有人說,嫁給金錢吧!畢竟沒有錢的婚姻就等於紙上談兵。

仔細想想,都不無道理,但底下還有一條評論,夾在一堆熱火朝天的討論中顯得尤為扎心:

別天真了,嫁給愛和嫁給錢的婚姻,都不一定長久。


沒聽過一句話嗎?婚姻怎麼選都是錯,長久的婚姻是將錯就錯。

乍一看有點想笑,再一看有點想哭。

將錯就錯——

這是多少夫妻的現狀啊!

很多時候,愛錯了人,結錯了婚,想過分開,想過離婚。

可到頭來卻發現,分與不分,離或不離,都沒法獲得內心的安寧。


婚姻的另一面,雖然相愛,但又相互嫌棄


就像我那結婚快五年的閨蜜。


嫁了一個深愛的男人,生了一個可愛的小孩。

原本以為幸福正當時,沒想到婚後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矛盾,卻是接踵而至。

用閨蜜的話來說——

男人真是大豬蹄子,一結婚就變臉。

以前的他為愛瘦身,現在的他發福發胖。

以前的他大小節日挖空心思給我驚喜,現在的他逢年過節不聞不問沒點表示。

以前的他樣樣拿手,啥都願意為我做,現在的他樣樣撒手,家務孩子全不顧。


一切就像錢鍾書在《圍城》裡寫的那樣:


不管你跟誰結婚,結婚以後,你總髮現你嫁的不是原來的人,像換了另外一個人。

起初的面目可親,到後來變為面目可憎。

起初的琴棋書畫詩酒花,到後來變為柴米油鹽醬醋茶。

當婚姻落到實處,愛與不愛,早已變成羞羞的話題,老夫老妻不好意思再提起。

是真的不愛了嗎?

也不是。

相愛的兩個人,若有一天變得相互嫌棄,不一定是發生了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比如第三者,比如絕症。


只是單純地累了,倦了,疲憊了。

於是那些恩恩愛愛和一起走到老的誓言,終於變為了委屈將就和搭夥過日子的現實。

婚姻的另一面,雖然相愛,但又相互嫌棄


《石頭記》裡有句話,是這樣寫的:

凡是隻顧相愛的,最後都散了。


凡是搭夥過日子的,最後都團圓了。


很諷刺,但又很真實。

世上婚姻千千萬,湊合的不下萬萬千。

吵過,鬧過,傷心過,生氣了恨不得馬上想和他去領離婚證,等真要出門的時候,又挪不動步子了。

為什麼?

也許就像他們說的:


兩個有脾氣的成年人在一起生活,爭吵時的傷心絕望是真的,相愛時的溫柔繾綣也是真的。


只不過是動了多少離婚的念頭,就會找到多少堅持下去的理由。

婚姻的另一面,雖然相愛,但又相互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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