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進一步擴大禁菸範圍,電子煙納入其中

鞭牛士 10月11日消息,昨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佈了修訂後的《海南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後的《條例》進一步完善了控煙措施,並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範圍。

修訂後的《條例》規定,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以及學校、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等特殊場所吸菸(含電子煙)。《條例》規定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或者電子煙。

同時,新的《條例》加大了處罰力度,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的,處五十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或者電子煙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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