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讓違規用章風險成為過去式

印章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問題之一,既要保證公司印章的高效、安全使用,同時也要避免違規用印行為的發生給公司帶來風險,如何避免公司用章風險一直是企業管理人員急需解決的問題。

公司公章違規風險案例

王老闆是一家傳媒公司負責人,這個月早些時候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王老闆就有些納悶了,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遵紀守法,並未與任何人有過糾紛,怎麼莫名其妙就被訴了呢?

經與主審法官聯繫才知道,公司的業務員小趙向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中,把傳媒公司作為保證人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擔保,貸款到期後,小趙無力償還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將王老闆的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傳媒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讓違規用章風險成為過去式

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庭審中,傳媒公司公司表示,小趙是公司的業務員,每次簽署合同的時候,公司公章經常被小趙帶出去,但也僅限於簽訂公司對外業務合作的合同協議。

小趙未經公司股東會的同意,便公司名義為其個人貸款提供擔保,公司對此並不知情,因此,公司不應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但最終的判決結果卻出乎王老闆的意料,傳媒公司最終需要向小趙貸款本息向小額貸款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讓違規用章風險成為過去式

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為什麼結果是這樣呢?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只要合同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合同就會生效。除非公司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合同簽署時蓋章的人員與合同相對方惡意串通,也就是說傳媒公司能夠舉證表面小趙和小額貸款公司是惡意合謀串通來騙取傳媒公司的,否則,該合同對傳媒公司是具有約束力的。

那麼小趙未經傳媒公司股東會決議,便以公司名義為其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呢?

答案是否定的,《公司法》關於公司對外擔保需要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的規定僅對公司內部有效,目的是規範公司內部管理行為,小額貸款公司並無義務審查公司對外擔保是否經過其股東會決議。

因此,由於公章管理不善,傳媒公司需要承擔一定連帶保證責任,不過在這之後,王老闆和傳媒公司是可以向小劉進行追償的。但什麼時候拿回來就不能保證了,公司為此遭受經濟損失是不可避免的。

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讓違規用章風險成為過去式

公司智能公章管理

智能公章管理 讓用章風險成為過去式

傳統實體公章如何避免人員違規使用?在過去公司純粹是通過《印章管理制度》去約束相關人員,但這種“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印章管理模式存在有巨大的風險源隱患。行為人擅自越權用章行為公司是很難有效監督和預警的。因此小編建議公司印章管理的安全應當採用智能化公章管理系統。

思格特智能公章管理系統,可通過將公司公章及其他印章安裝入智能設備當中,文件的蓋章操作、用章後的信息登記均通過手機APP發送指令,之後由智能印章機自動完成。

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審核,無授權不用印,無論是印章外帶、異地公司、部門印章的使用,公司都可保障其規範、安全的使用。思格特智能公章管理,讓印章管理零風險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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