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28日後誰可以回國?

23日,中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公告,自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

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

其他具體細節就不過多重複了,關注這則公告的人可能已經讀了10幾遍了。

這個時候已經有人開始看28號回國機票了,激動的心,顫抖的手,冬天外套都打包好裝行李了。

到底28日後誰可以回國?


大家先不著急訂機票,打包行李,看完分析你在看你符不符合回國要求。

請注意!!!!看重點,是允許持有相關“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而“居留許可”和“簽證”是兩碼事,別到時候拿著中國簽證去機場瞭然後不讓你登機。

居留許可是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是發給在中國居留1年以上的外國人的居留許可。2005年開始啟用,取代了之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

一般來說,“居留許可”持有者雖然是外籍人士,但長年居住在中國。比如持有中國Q1家庭團聚簽證的外籍人士。

而持有多年多次往返探親或家庭團聚簽證的外國人,目前仍然無法入境中國。

居留許可主要有五類:

1、工作類:持Z字簽證和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提交證明材料後,對外國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和投資者,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5年的居留證件;對在信譽良好的備案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居留證件;對其他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2、學習類:持X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就讀學校註明學習期限的函件和錄取或者入學證明;持其他種類簽證入境者,還應當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簽發與學校註明學習期限一致的居留證件。

3、記者類:持J1字簽證入境者,應當提交省級人民政府外事部門出具的函件和核發的《記者證》。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4、團聚類:持Q1字簽證入境者,對未滿18週歲和已滿60週歲的,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3年的居留證件,對未滿18週歲人員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過其18週歲的日期;對其他人員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居留證件。

對外籍華人、華僑在中國寄養的未滿18週歲的外籍子女,寄養受託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為申請居留證件。可以簽發有效期不超過3年的居留證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過其18週歲的日期。

5、私人事務類:持S1字簽證入境者,探親人員應當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說明親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滿18週歲子女)關係的函件和居留證件。可以簽發與被探望人在華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證件。其他人員應當提交處理私人事務相關的證明材料。可以簽發居留期不超過1年的居留證件。

目前來看,是1、4、5三類居留許可持有人可以入境中國。


到底28日後誰可以回國?

敲黑板看重點了啊!!!!

就算你手裡有十年往返的中國旅遊簽證,探親簽證,甚至私人事務簽證,沒有“居留許可”還是不允許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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