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權VS采邑:站在相同岔路口的北魏和法蘭克,為何選擇卻有反差

北魏王朝和法蘭克王國,兩個看起來似乎沒有任何關係的國家,但是這兩者在世界歷史上確實是存在交集的,

在中國歷史中的北魏王朝和歐洲歷史中法蘭克王國就是中國歷史和歐洲歷史上的一個分叉口,就是西歐的新統一王朝法蘭克採取了封建采邑制度。

然而中國古代北方的北魏王朝沒有采取封建采邑制度,最終造成的就是北魏王朝沒有重新進入封建時代。

集權VS采邑:站在相同岔路口的北魏和法蘭克,為何選擇卻有反差

儘管北魏王朝和法蘭克王國所處的歷史背景和環境不盡相同,但是將他們放在一個更大的世界政治格局中來看,就不難理解為何大家總是在糾結北魏和法蘭克王國對於采邑制度和封建時代這個問題了,但是為何北魏沒有遵循平行世界的規律,像另一個“鏡子中的自己”一樣採取采邑制度,進入封建時代呢?

一、采邑制度帶來的差別——進入封建社會的“敲門磚”

采邑制,是西歐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是中世紀時期在歐洲社會中實施的一種土地佔有制度。就如同中國古代周天子施行的“分封制”一樣,是西歐社會在中世紀早期由國王封賞給下屬的臣子們可以終身享有的土地,也包括得到的除了土地之外的封賞在內,但主要還是以土地為主的一種制度。

“采邑”這一詞語的意思就是恩裳,由於最初是在歐洲中世紀時期開始提出和推行的,其拉丁文代表的是其更原始的含義,“beneficium”,表徵的就是分賞出去的“利益”。

中世紀時期的歐洲社會,其中法蘭克王國就是推行這樣的“采邑制”,最初是由擔任法蘭克王國宮相的查理·馬特提出來的,這也是他在位期間施行的改革中最主要的內容之一,采邑制的主要內容就是土地以及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的所有公民,都會隨著國王的分賞給到接受封賞的臣屬們。

這些臣屬一般都是對國家有功勞的人,除此之外,他們還必須接受服騎兵役的條件,可以將這些土地終生都作為自己的財富,同分封制一樣,采邑制中的土地作為封賞也是不允許世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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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制度是中世紀時期西歐社會中的國家進入到封建時代的標誌,在法蘭克王國遍及全國施行之後,接著英國也開始施行采邑制,按照英國的實際情況,規定每一個騎士采邑供養一名騎士,為國王服役。

一直到加洛林王朝時期是采邑制發展最為鼎盛的一個階段,隨著王朝的發展,采邑制度的內容也一步一步的逐漸完善起來,然而與此同時,采邑制度的弊端也開始逐漸顯露出來,最後衰落直至終結廢弛。

事實上,采邑制在中世紀時期的歐洲已經算得上是比較先進的“發明”了,在世界上其他地方都還處於相對比較落後的奴隸社會的時候,查理·馬特的一次改革直接將法蘭克王國推入了封建時代。

除此之外,采邑制度在施行初期,在各個方面都發揮出了驚人的優勢,采邑制這種制度形式對於提高國家軍隊的戰鬥力十分有效,且由采邑制形成的封建等級制度:國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騎士這樣的社會秩序。

對於維持社會的安穩也起到了十分顯著的幫助,且臣屬們在自己的封地內就如同小國王一樣,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二、為什麼北魏沒像法蘭克王國一樣採取采邑制度?

1.北魏王朝和法蘭克王國所處的政治大環境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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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是南北朝時期北朝建立的第一個王朝,其政權是由素來被稱為“匈奴”的鮮卑族拓跋珪建立起來的,因此,對於這個王朝的掌權者不能按照前朝的經驗和視角來對待。

遊牧民族建立的政權,其在建國之初對於穩定政權尤為重視,這一點從北魏時期孝文帝的改革中也可以窺見一二。

孝文帝的改革旨在將全國的經濟從遊牧經濟轉變為農業經濟,以及為了使得在人口數量上面佔大頭的漢族人口“心悅誠服”,孝文帝一直致力於創造民族大融合和天下大一統的局面,建立政權之初最為首要的事情就是穩定政權。

在一點上北魏王朝和法蘭克王國雖然都進行了改革,然而北魏時期面臨的局面確實比較動盪不安。

孝文帝作為深受以往王朝迫害和威脅的遊牧民族的首領,建立王朝之後自然更希望能夠將整個天下先能夠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中央集權反而更加適合此時北魏王朝的政治情況,在那個時候不是同一個民族也存在許多歧視和不同。

諸如分封制、采邑制這樣的下分政權的制度,不僅不會對北魏王朝政治局面的掌控產生幫助,反而還會威脅到王權的存續,上位者肯定不會允許這樣的情況和威脅發生。法拉克王朝卻急需要這樣的措施來促進社會秩序的穩定來整頓朝綱,

激勵王臣們的積極性,使得下屬能夠更好地為王朝服務,忠誠於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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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代中國和中世紀時期歐洲歷史帶來的經驗不同

如果我們認真的瞭解了中國古代和中世紀時期西歐的歷史,我們就會發現,北魏王朝和法蘭克王國在是否施行采邑制上選擇了截然不同的兩條路徑,是由其內在的理由的,並非是歷史發展中的一種意外。

其實,在中國古代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並不是沒有王朝施行“采邑制”這樣的制度,周天子時期開始的分封制同采邑制在內容和作用上大體都是相同的。

誠然,分封制在建立初期也是發揮了積極作用的,但是最終分封的結果卻是造成了整個社會的大動亂和紛爭,最終的結果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天下大動亂,七國之亂,八王之亂,這些紛爭都是分封制在後期實施的過程中弊端逐漸顯露造成的。

因此在中國古代史中,分封制留給後代王朝的歷史經驗和教訓都是反面教材。有這樣“血淋淋”的事實在眼前,任何一個王朝的君主都不會拿整個王朝的人民做賭注,更何況是北魏這樣由拓拔人建立起來的特殊狀況。

與此同時,法蘭克王朝可遵循的歷史足跡是整個歐洲史,中世紀之前的歐洲並不是像中國歷史這樣有一個大一統的局面,然而中世紀的西歐能夠遵循的教材知識古羅馬帝國。

古羅馬帝國統治了歐洲大部分區域將近1000年的歷史,比較特別的是,這是屬於四帝共治的一個王朝,根本不存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政治環境,

因此也不存在有分封制和采邑制這樣的歷史經驗,在一點上,歐洲歷史和中國古代史就存在了一個交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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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歷史專家認為,法蘭克帝國施行的采邑制其實就是從西羅馬時期推行的一套文官制度中借鑑,加上當時法蘭克王朝的實際情況,最終決定出來實施的一套制度。

三、西歐法蘭克王國的“采邑制”:封建時代的貴族權力分割的“由頭”

許多人都認為是因為法蘭克王朝推行了“采邑制”才使得其最終能夠真正踏入封建社會的門檻,事實上,背後真正起到作用的就是采邑制內容中的一條:將代表著權力和地位的土地及其人民分賞給臣屬們。

這樣一來,首先國王的權力仍然是至高無上的,畢竟只有國王有權力封賞臣屬們,這也成為許多大臣和還沒有進入政治仕途的“政治家”們距離實現自己的抱負和野心最為便捷的一條路徑。

查理·馬特也正是抓住了這一點,國王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招攬真正對國家有作用的人才,這些人也得到了相應的物質和精神激勵。此外,在此之後,西歐許多國家也開始實施這樣的政策。

因此在社會中衡量人們地位的就不再是王室和貴族這種出身等條件,而是人們手中擁有的來自國王的封賞,就是土地和子民,無疑,權力就是地位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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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采邑制推行之後帶來的直接結果就是,整個社會無形中分成了一種嚴密的社會等級,社會秩序也由此變得像等級一樣森嚴起來,這也是為何說采邑制的施行推動了社會中貴族們的權力分割。

四、結論

儘管如此,采邑制的弊端仍然十分明顯,並非是因為中西政治環境的差異,而是其天生存在的問題十分難解決。

我們可以說造成北魏王朝和法蘭克王朝最終向不同方向發展的原因是中西方古代時期的政治環境不盡相同,但是歷史的走向雖然不能說是完全正確的。

但是以現代的角度來看,無論是北魏王朝選擇了不推行采邑制,還是法蘭克王國選擇施行采邑制度,進入封建時代,都是在考慮探究了當時的實際情況下,作出的對未來發展最有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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