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送給女兒的書——《殺死一隻反舌鳥》

《殺死一隻反舌鳥》(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國作家哈珀·李唯一的長篇小說,舊譯《殺死一隻知更鳥》,這個翻譯是錯誤的,因為知更鳥的英文翻譯是Robin,歐亞鴝(Erithacus rubecula)是它的學名。mockingbird的學名是Mimus polyglottos,譯為嘲鶇,即反舌鳥。

美國經典童謠《Hush Little Baby》裡有句歌詞:“Hush, little baby,don't say a word, Mama's gonna buy you a mockingbird(安靜,我的小寶貝,不要說話,媽媽會去給你買一隻反舌鳥)。”本書中的小寶貝很可憐,媽媽在她兩歲的時候因心臟病去世,可她又極其的幸運,有一位品德高尚、正直勇敢、博學多才的父親。

“我將這個世界本來的面貌呈獻給你們,醜惡的,善良的,我依心行事,即使有那麼多流言蜚語。至於是非對錯,由你們自己去判斷。”阿迪克斯對孩子們說。

小說的背景設定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馬丁•路德•金還沒有發表《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黑人是罪惡、底層、骯髒的代名詞。全文以一個6歲女孩斯庫特的口吻,講述了“我”和爸爸阿迪克斯、哥哥傑姆以及黑人廚師卡波妮在南方小鎮梅科姆的日常生活。

故事分為兩條線,明線是律師阿蒂克斯為被告“強姦”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暗線是兄妹倆的童年經歷。作者以被流言蜚語中傷的怪人拉德利開頭,最後用他不為人知的一面作結尾——勇敢、善良,在暴徒的刀下救出了斯庫特與傑姆,拉德利與湯姆都是“知更鳥”。

斯庫特曾問莫迪小姐,為什麼阿迪克斯說“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莫迪小姐說:“知更鳥只唱歌給我們聽,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們園子裡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倉做窩,它們只是衷心地為我們唱歌。這就是為什麼說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件罪惡。”

殺死湯姆·魯濱遜就是一件罪惡的事。

湯姆每次去上班都會路過馬耶拉家,她總是叫他幫忙乾點活,例如劈柴火、打水之類的,儘管沒有報酬,可他很樂意幫忙,於是情犢初開的少女愛上了這位善良的老實人。

11月21日的傍晚,湯姆像平常一樣下工回家,經過馬耶拉家時,馬耶拉又叫他進去幫一會兒忙。他走進院子裡發現孩子們都不在家。馬耶拉說他們去鎮上買冰淇淋了,她趁四下無人對湯姆動手動腳,他想跑,馬耶拉用後背抵住了門,湯姆正想開口,她的父親鮑勃.尤厄爾突然在窗戶外面喊叫起來,湯姆趁機逃跑。

父女倆嘴喊捉賊,充分利用梅科姆鎮上的人對黑人的偏見和歧視,顛倒黑白,成功讓湯姆被判有罪,在當時的亞拉巴馬州,強姦是死罪。

在這個充滿偏見的梅科姆鎮,阿迪克斯就像一個孤獨的鬥士,是小說塑造的一個完美的人。他清醒睿智,觀點獨到,是反對種族歧視的有識之士,是培養孩子們正確三觀的慈父,也是人們公平正義的守護者,以下內容是阿迪克斯言傳身教的教育理念。

一:尊重

怪人拉德利被鎮上的人稱之為惡毒的幽靈,他足不出戶十五年,人們把他各種妖魔化,這引起了兄妹倆的好奇心,傑姆給拉德利寫了封信,希望他能出來聊聊自己的近況,被父親阿迪克斯發現,阿迪克斯對他說:“你好好聽著,這話我只說一遍:不要再去折磨那個人了。拉德利先生做什麼是他自己的事。如果他想出來,他就會出來。如果他想閉門不出,他也有權待在裡面避開孩子們好奇的視線。最後你們不許再靠近這座房子了,除非有人邀請。不許再演那出蠢驢一樣的戲了,不許再拿這條街上或這個鎮上的任何人取樂。”

我們總是誤把自己當做標準,看到別人跟我們不一樣就說別人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是所有的魚都生活在同一片海洋裡。

有一次傑姆邀請家境貧寒的沃爾特來家裡吃飯,沃爾特用糖漿泡飯,斯庫特不解地問他在做什麼,阿迪克斯對斯庫特搖了搖頭,她正欲爭辯,可卡波妮把她叫到廚房說了這樣的一段話:“有些人的吃飯習慣跟我們不一樣,可是你不能在飯桌上當面提出來,那個男孩是你們家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隨他的便。你聽見了嗎?不管他是誰,只要踏進這個家門,就是你的客人。別再讓我逮到你對別人品頭論足,好像你高人一等似的!你們家裡的人也許比坎寧安家的人要好,可是你這樣給人家難堪,就是一錢不值。”

不要自視清高,要學會尊重人,這是禮貌,也是最基本的教養。

二:理解

斯科特每晚都會與父親一起看報紙,她第一天上學就準確無誤地讀出了黑板上所有的字母,卻遭到批評,老師覺得閱讀最好是從一張白紙開始,要她別再跟著父親讀書看報,斯科特因此不想上學,阿迪克斯說:“如果你能學會一個簡單的技巧,你和其他人打交道就順暢多了。你永遠不可能真正瞭解一個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鑽進他的皮膚裡,像他一樣走來走去。”

“如果我從她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兒,就會發現這是個無心的過錯。我們不能期望她只用短短一天時間就把梅科姆的為人處世之道全部學會,也不能因為她在這方面有所欠缺就怪罪她。”阿迪克斯對斯科特說。

我們無法真正的瞭解一個人,只好學會換位思考,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儘量理解別人。

三:勇敢

阿迪克斯用兩件事情告訴孩子們什麼是勇敢。

第一件事是杜博斯太太戒毒。

在杜博斯太太去世後,阿迪克斯告訴傑姆,她生病了所以一直在用嗎啡來止痛,她本可以靠嗎啡度過餘生,用不著死得那麼痛苦,可她並不想這樣。她想要乾乾淨淨地離開這個世界,不虧欠任何人,不依賴任何東西,所以她決意要在死前戒掉嗎啡。最後她做到了,死得像風一樣自由,在死亡的最後一刻,她幾乎都是清醒的。

阿迪克斯教育傑姆:“不要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握槍支就是勇敢。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杜博斯太太贏了,全憑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軀。用她的話來說,她死得無牽無掛,不虧欠任何人,也不依賴任何東西。她是我見過最勇敢的人。”

第二件事是他不懼其他人的人非議,執意要幫黑人辯護。

在一開始,阿迪克斯就知道幫湯姆辯護是不可能贏的。

斯科特問他:“阿迪克斯,我們會贏嗎?”

“不會,寶貝兒。”

“那為什麼還要幫湯姆辯護。”。

“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阿迪克斯說。

勇敢就是哪怕明知道是輸依然要去做,依然要努力去爭取,他用自己的行為為傑姆和斯科特做了個榜樣。

三:良知

因為阿迪克斯替黑人湯姆辯護,導致傑姆以及斯庫特經常遭到其他孩子的議論與辱罵,就連有些大人也會嘲諷兄妹倆,姑姑還對斯庫特說,阿迪克斯的行為讓整個家族蒙了羞。

斯庫特問阿迪克斯,那麼多人認為他不該為湯姆辯護,他為什麼還要做。

阿蒂克斯是這樣回答的:“如果我不這麼做,在鎮上就抬不起頭來,也無法在議會代表這個縣,甚至沒有資格教導你和傑姆如何做人。”

後來阿蒂克斯再次和斯庫特談起幫湯姆辯護這件事時說到:“這個案子,湯姆·魯賓遜的案子,它觸及了一個人良心的最深處——斯庫特,如果我不去幫助這個人,就再也沒有臉面進教堂去敬拜上帝了。”

“哦,大部分人好像都認為他們是對的,你是錯的……”

“他們當然有權利那樣認為,他們的觀點也有權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你還很年輕,將來你會遇到很多人,經歷很多事,得到很多,也會失去很多,

但無論如何,有兩樣東西,你絕不能丟棄。一個叫良心,一個叫理想。

——《明朝那些事兒》

四:平等

在法庭上,阿蒂克斯對平等發表了他的看法:“我們都知道,某些人灌輸給我們的‘人人生而平等’,實際上是個謬論——事實上,有些人就是比別人聰明睿智,有些人就是比別人享有更多的機會,因為他們生來如此,有些男人比別的男人掙錢多,有些女士做的蛋糕比別的女士更勝一籌——總而言之,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數普通人具有更高的天賦和才華。但是,在這個國家裡,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切人是生來平等的——有一種人類社會機構,可以讓乞丐和洛克菲勒家族[插圖]的成員平起平坐,讓愚人和愛因斯坦不分尊卑,讓粗陋無知的人和大學校長分庭抗禮。先生們,這種機構,就是法庭——可以是美國聯邦政府的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基層的地方治安法庭,也可以是你們眼下服務的這個尊貴而神聖的法庭。我們的法庭也有缺陷,任何社會機構都不例外,但是,在這個國家裡,我們的法庭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裡,人人生而平等。”

儘管阿迪克斯想通過這番話喚醒陪審團的良知,但是他們選擇丟掉良心,繼續用偏見和歧視矇蔽自己的雙眼。

本書文風幽默,語言平實,故事簡單卻有力量,值得一看。


奧巴馬送給女兒的書——《殺死一隻反舌鳥》

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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