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到來之際

今年4月15日,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居安而念危,則終不危;操治而慮亂,則終不亂。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安全工作,成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明確國家安全戰略方針和總體部署,推動國家安全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關於“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的要求。黨的十九大將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並寫入黨章。

國家安全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把國家安全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的基礎性工作。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目前,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正在形成。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我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已達200餘部,國家安全領域的專門立法多達數十部。

“從總體上看,這些法律法規能夠滿足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即將到來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介紹了我國建立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的有關情況。

出臺基礎性全局性綜合性法律

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制定一部立足全局、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的基礎性、全局性、綜合性法律,適應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和國家安全的領導體制,明確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任務,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制度,為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重新制定的新的國家安全法頒佈實施,大大拓展了我國國家安全工作的內涵和外延,為建立健全各領域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提供了總綱。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1993年2月22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曾通過了一部國家安全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將1993年的國家安全法全面修訂並且更名為反間諜法。

對此,該負責人稱,將1993年國家安全法名稱修訂為反間諜法,主要是根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為制定一部綜合性、全面性、基礎性的新國家安全法作準備。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情況變化,國家安全領域和反間諜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從法律上進一步規範,對多年來堅持並行之有效的原則和制度,也需要通過法律形式加以確認。因此,反間諜法對原國家安全法從名稱到內容,進行了全面修訂。

“可以說,反間諜法為反間諜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據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於在反間諜領域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升反間諜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該負責人說。

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步伐加快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任務,其中關於“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的任務安排中,明確要求“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抓緊出臺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我國先後制定了國家情報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反恐怖主義法、核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這些重要法律為新形勢下做好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為國家安全機關和全社會履行國家安全責任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反恐怖主義法,2018年4月27日又對該法作了部分修改。“反恐怖主義法是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負責人介紹說,作為一部綜合性的法律,該法認真總結近年來防範和打擊恐怖活動的實踐經驗,全面規範防範和打擊恐怖活動的各項工作,同時與我國締結和參加的國際公約相銜接,借鑑一些外國有益立法經驗,為進一步加強反恐怖主義工作,包括加強反恐怖主義國際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網絡安全法,並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網絡安全事關黨的長期執政,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網絡安全法全面和系統地確立了保障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網絡運行安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網絡信息安全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

2017年9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核安全法。核安全法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從高從嚴要求,對核設施選址、設計、建造、運行、退役和核材料及相關放射性廢物實行全過程、全鏈條監管和風險防控,為實現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

網絡安全法實施取得積極成效

2016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了我國第一個《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2017年3月外交部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共同發佈了《網絡空間國際合作戰略》,闡明瞭我國關於網絡空間發展和安全的重大立場和主張,提出了維護國家網絡空間安全的目標、原則、任務和措施,為全球網絡空間治理貢獻中國方案。

“從實施近三年來看,網絡安全法在著力提升網絡空間治理水平,切實維護國家網絡空間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該負責人說。

據瞭解,為配合網絡安全法的實施,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門抓緊制定系列配套規定、標準等,深入開展監管執法,完成了對金融、能源、通信、交通、廣電、教育、醫療、社保等多個重點行業的網絡安全風險評估,不斷推進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建立網絡安全威脅信息共享平臺和通報預警機制,通過開展系列專項行動,嚴厲查處網絡詐騙、黑客攻擊、傳播違法有害信息、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

完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迫在眉睫

但應當看到,我國國家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風險挑戰,國家安全需求和國家安全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國家安全立法還存在不少空白點,各重要領域國家安全立法還存在不平衡的問題,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態安全、生物安全、能源資源安全等領域立法問題亟待解決,涉及國家安全的一些領域還存在立法位階偏低、法律約束力不夠、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尤其是在一些重要領域,比如生物、電磁、太空、深海、極地、海外軍事行動以及維護我國海外利益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立法尚有欠缺,完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迫在眉睫。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生物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初審。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生物安全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生物安全作為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儘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緊研究修改完善草案,為儘快出臺生物安全法做好服務保障工作。”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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